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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4005088/2023-108314 发布机构: 梧桐街道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23-02-28
组配分类: 部门及镇、街道文件 文件编号: 梧街办〔2023〕14号
关于印发《梧桐街道封闭式住宅小区优秀物业项目考评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6  16:14 来源:梧桐街道 浏览次数: 打印

街道各办(中心、站所),各社区:

《梧桐街道封闭式住宅小区优秀物业项目考评办法》已经街道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梧桐街道办事处

2023年2月28日

梧桐街道封闭式住宅小区优秀物业项目

考评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街道封闭式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促进街道物业管理健康持续发展,根据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和《桐乡市物业管理监督考核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制订本考评办法。

第二条  以梧桐街道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封闭式住宅小区优秀物业项目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物管办。

第三条  梧桐街道辖区内已建立业委会(当年度成立业委会的小区需在5月底前完成建设局备案)并且委托同一家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一年及以上的一个封闭式住宅小区可作为一个物业项目参加考评。

第四条  当年度有下列情况发生的,不得参加优秀物业项目评选:

1.发生死亡一人及以上安全事故的;

2.小区内有新增违建不及时制止上报的;

3.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者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违规事件,被查处的;

4.因物业服务企业失责发生非法集聚闹事,集体上访等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未落实电梯、消防维保单位的;

6.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程序退出所管理物业服务项目或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不按规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有关资料的,该企业其余物业项目均不得参加优秀物业项目评选;

7.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或归属小区公共收入的;

8.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建筑、共用设施和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

9.未评上文明示范小区或在全国文明市城市创建过程中不配合街道、社区开展相应工作的;

第五条  考评工作依据考评细则,遵循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把握物业服务质价对等原则:

1.社区考评。街道考评小组指导社区物管站每季度根据考核细则打分,年底取四个季度平均分。

2.市级考评。街道每季度参与市住建局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的物业服务质量考评。市级季度和年度考评结果运用于街道季度和年度考评。

3.确定结果。社区物管站每季考核平均分占年度考评总分的30%,市级年度考核分占年度考评总分的70%,街道考评领导小组根据年度考核总得分,结合各条线扣分及日常情况形成年度综合考评结果。自2022起连续2年获得奖项的物业项目,第三年让度其他物业项目。

4.奖励措施。根据考评结果,业委会有效期内的封闭式住宅小区参与评奖,确定相应奖励等次,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发放奖金3万元,2万元,1万元,奖金奖励50%用于小区维护使用(由社区保管,物业服务企业实报实销),50%用于发放小区物业团队。并授予获奖物业项目年度“梧桐街道封闭式住宅小区优秀物业项目”荣誉称号,发放奖牌。

5.整改达标。对考核发现存在问题的物业项目,街道考评领导小组以通报形式指出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物业服务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单位必须按照反馈意见及相关作业标准,认真开展整改复检达标工作。

第六条  建立物业项目“红黑榜”,对受表彰的优秀项目和整改不到位的问题项目在全街道进行通报,同时报市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