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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5号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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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海杰代表: 您在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公共自行车站点辐射到农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公共自行车作为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体系的补充,对解决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对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都有着良好的推进作用。濮院镇自2015年开始实施公共自行车项目建设,目前镇区共有公共自行车站点25个。 随着我镇经济的不断发展,镇区公共自行车站点的点位及车辆配备情况已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要求。您提出的建议,完全契合当下我镇推进公共自行车的工作要求。接下来我镇将结合以往公共自行车建设经验,进行专项规划,成网成系、方便换乘、通借通还的原则进行提升改造。并且探索在村一级增设公共自行车、电动车站点建设。 经过调研,我镇决定将新联村作为公共自行车、电动车投放试点村。并经过多次实地走访,确定新联村村委会门口、新联村文化礼堂、红旗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公共自行车、电动车新增点位。 接下来,我镇村镇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将协同桐乡市恒通集团,进一步研究制订具体可行的公共自行车、电动车运营方案,争取在本年度实现公共自行车、电动车落实运营,力保项目落地实施后的运营规范、有序,做到兼顾公共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和旅游配套,做到绿色出行,既缓解道路交通拥堵,又为城市短途出行解决难题。 公共设施的设置能塑造良好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文化品位,请您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濮院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9日 作者: 信息来源: 濮院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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