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乡镇公开目录 > 洲泉镇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部门及镇、街道文件
索引号: 001008004005097/2023-108656 发布机构: 洲泉镇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23-06-03
组配分类: 部门及镇、街道文件 文件编号: 洲政〔2023〕55号
关于印发《洲泉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8  15:42 来源:洲泉镇 浏览次数: 打印

各村(社区)、各部门: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洲泉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洲泉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3日

 

 

 

洲泉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违规作业、违章建筑等非法违法行动,坚决做到思想发条再拧紧、宣传培训再深入、隐患排查再起底、整治整改再发力、安全责任再压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创造更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时间安排

    6月至10月。

三、整治内容

(一)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由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霸亚军牵头,党委委员、副镇长吴海国配合。参加单位:派出所和市场监管分局(牵头部门)、村镇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交警中队、三产办、应急管理办公室、消防所。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采用隐匿手段,利用民房、废弃厂房等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

3.超范围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石油天然气、汽柴油的。

4.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易燃易爆物品,非法从事长途客运,非法从事出租车、校车运营的。

5.未取得相关安全生产许可或安全生产许可失效,擅自从事建设施工的。

6.被依法关闭取缔或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未经验收擅自恢复生产经营建设的。

(二)严厉打击违规作业行为。由党委委员、副镇长吴海国牵头,党委委员王晔配合。参加单位:市场监管分局(牵头部门)、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派出所、村镇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交警中队、农业经济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执法洲泉中队、消防所。

1.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生产执法的。

2.违规实施特殊作业,包括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高处作业、断路作业、盲板抽堵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爆破作业、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

3.个人防护装备不全实施作业,包括安全帽、安全绳、防护手套、防护服、安全鞋等个人防护装备穿戴不到位的。

4.违规实施特种设备作业,包括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锅炉作业、压力容器作业、气瓶作业、电梯作业、起重机作业、客运索道作业、大型游乐设施作业、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安全附件维修作业、特种设备焊接作业的。

5.控制操作类作业不规范,包括消防控制室操作、工业过程控制系统操作、安全仪表系统操作、可燃(有毒)气体报警控制器操作的。

6.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特别是重点环保设施设备、特气间、危化品仓库等管控不到位的。

7.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现场应急救援演练不熟练,包括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洗眼器、空呼器、室内消火栓等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不会使用的。

(三)严厉打击违章建筑(违规租赁)行为。由副镇长顾如强牵头,党委委员王晔配合。参加单位:村镇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牵头部门)、自然资源所、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消防所。

1.违章搭建导致消防车通道不畅通、防火间距不足或排烟口、救援口、安全出口被封堵的。

2.违规设立广告牌、铁栅栏、防盗窗等障碍物,严重影响灭火救援和人员逃生的。

3.违规设置未经审批的装置、储罐等构筑物的。

4.居住房屋违规改造、违规隔断、违规租赁导致安全通道堵塞或产生“三合一”的。

5.小微园区、工业企业未落实消防变更设计、消防验收等有关手续,未经审批随意改变厂房用途,违规分隔破坏防火分区、防烟分区的。

四、重点领域整治

聚焦违法经营、违规作业和违章建筑(违规租赁)三项整治内容,明确12个领域“打非治违”整治重点。

1.危化品领域。非法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无证或超许可范围从业、违反作业规程,安全距离不足,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的;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罐区和化工市场安全距离不足、仓储与经营混杂的。(镇危险化学品专业安委会牵头)

2.道路交通领域。“两客一危”车辆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的;工程车辆非法载人的;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非法挂靠经营的。(镇道路交通专业安委会牵头)

3.建筑施工领域。无资质、无许可非法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和违规借用资质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镇建设施工专业安委会牵头)

4.工贸领域。粉尘涉爆企业非法违法生产、违规动火用电、通风除尘防静电措施不落实的;违规使用可燃性粉尘的;作业场所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措施、粉尘清理不及时的。(镇工贸专业安委会牵头)

5.消防领域。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镇消防专业安委会牵头)

6.城市运行领域。燃气非法充装、跨区经营,气瓶使用橡胶软管、气瓶未核验、未统一赋码。城市道路路面塌陷、城市道路起伏不平及“桥头跳车”病害的巡检检测制度不落实的。(镇城市运行专业安委会牵头)

7.旅游领域。未经许可开展涉水、高空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等“不合法、不合规、不安全”行为的;大型游乐设施、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未办理使用登记或定期检测的;室内冰雪活动场所、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等室内密闭场所风险防范措施不足的。(镇文化旅游体育安全委员会牵头)

8.特种设备领域。锅炉、燃气压力管道、气瓶充装和检验、危化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老旧电梯和公众聚集场所电梯等重点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相关设备存在“三非两超”(非法制造、非法安装修理改造、非法使用;超期未检、隐患超期未改)和“一无一违”(无证上岗、违章作业)的。(镇特种设备专业安委会牵头)

9.电力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存在安全用电隐患、电力设施受外力破坏、新能源储能设施常态运维存在风险的,以及全域供用电保障和突发状况下应急供电保障能力不足的。(镇电网专业安委会牵头)

10.再生资源回收领域。未取得营业执照、未经备案非法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生产经营活动的;没有按规定对回收物品和出售人进行登记的。(生态办牵头)

11.成品油市场领域。违法违规黑加油站点和非法流动加油车,非法运输、销售成品油,劣质油品制售和无合法来源证明成品油销售,以化工原料调和、销售非标油,生产企业违法建设油库等储油设施的。(三产办牵头)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按照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部署安排,深化各自行业领域“打非治违”行动。

五、工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和相关领域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在6月7日前对本条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作一次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各村(社区)和相关领域部门要细化实施方案和责任分工,完善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度。要组成工作专班,加强清单化推动,实行闭环管理,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

(二)创新工作机制。建立调度机制,工作专班、各专委会牵头领导每周调度本行业本领域“打非治违”进展。建立晾晒机制,镇安委办每周晾晒“打非治违”工作评价。

(三)加强刚性监管。镇、村(社区)两级要全覆盖开展排查,并将排查情况纳入省安全生产“除险保安”平台。要全闭环整改,对于已发现的问题要落实清单化管理,做到一般隐患立查立改,重大隐患加快整改。要铁手腕查处,严格实施行政处罚、停产停业、行政拘留、行刑衔接等措施。要全链条追踪,追根溯源倒查非法油品供给和销售渠道。

(四)加强宣传教育。要高度重视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每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警示一批典型事故案例。要加强企业员工岗前安全培训,将员工安全教育作为入职第一课,每月开展一次全员安全培训。要指导企业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处置和疏散演练,切实提升一线员工的应急处置技能和逃生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