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4005099/2023-108626 | 发布机构: | 河山镇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3-06-07 |
组配分类: | 部门及镇、街道文件 | 文件编号: | 河政〔2023〕26号 |
河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山镇再生资源
回收领域“打非治违”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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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各职能部门(站所): 现将《河山镇再生资源回收领域“打非治违”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河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7日 河山再生资源回收领域 “打非治违”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再生资源回收领域“打非治违”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严厉打击再生资源回收领域违法经营、违规作业等非法违法行动,坚决做到思想发条再拧紧、宣传培训再深入、隐患排查再起底、整治整改再发力、安全责任再压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二、时间安排 6月至10月。 三、整治内容 (一)不符合设置条件,存在环境污染或重大消防、安全生产、疾病传染等隐患的。 (二)存在租用违法建筑、违法占地、违法租地经营,以及侵占道路、河道,影响交通正常运行的。 (三)无照经营,营业执照与经营地址不符(异地经营),租(借)用他人营业执照,一照多处或占用其他场所经营的。 (四)回收来路不明的废旧商品,有收赃、窝赃行为的。 四、职责分工 1.派出所:负责废旧商品回收行业的治安管理,规范废旧金属收购行为;依法查处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不按规定登记及废旧商品收购中的收赃、窝赃行为,打击阻碍执法和暴力抗法行为;协助做好整治期间对重点人员的稳控、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等工作。 2.村镇建设中心:负责对废旧商品回收站点违法用地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对用地合法性进行认定,对违法用地依法处置。 3.农经中心:负责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非法废旧商品收购站点的清理,依法查处违反河道管理条例规定设置废旧商品收购站点的行为。 4.交管站:负责开展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域无照经营站点的清理工作。 5.环卫中心:负责牵头镇级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运行与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的有机衔接工作,指导督查废旧商品收购站点环境卫生整治、病媒消杀等工作。 6.市场监管所:负责废旧商品回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内的监督管理;对无照经营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7.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负责废旧商品收购站点越门、占道经营等影响市容市貌行为的整治工作,依法对职责范围内的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8.生态办: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废旧商品收购站点做好各项污染物的治理。 9.消防队:负责指导监督废旧商品分拣集散中心消防设施的配备落实,依法对不符合消防规定的废旧商品回收站点进行查处。 10.河山水务所:负责做好规划内废旧商品收购站点污水管网建设和维护。 11.供电所:负责开展废旧商品收购站点非法用电整治工作。 12.各行政村(社区):负责村级再生资源回收站建设运行工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牵头推进辖区内废旧商品回收行业的整治和长效管理。 五、整治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即日起至6月10日)。各单位要细化实施方案,明确重点整治对象和重点区域,及时组织检查排摸,将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二)重点整治阶段(6月10日至7月31日)。由环卫中心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围绕废品收购点重点整治内容,开展联合检查执法,规范经营管理,保质保量完成整治任务。 (三)整改提高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由环卫中心牵头,对已查明的隐患要实施清单化闭环管理,坚决做到查出问题必有清单,问题整改必有期限、整改情况必有反馈。 (四)抽查督查阶段(9月至10月)。由环卫中心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复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一)加强领导,履职到位。各部门、村(社)要统一思想,强化再生资源回收领域“打非治违”百日攻坚行动的统一领导和统筹部署,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各职能部门既要分工负责,又要协调配合,切实形成监管合力。 (二)强化治理,创新监管。依托“四个平台”力量加强日常巡查,健全本辖区部门联动管理机制,全力推进整治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整治期间的协调与配合,切实做好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三)加大宣传,注重长效。要充分发挥媒体导向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再生资源回收领域“打非治违”百日攻坚行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社会知晓率,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