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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延长部分案件物品无主公告期限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7-20  12:09 来源: 市烟草专卖局 浏览次数: 打印



2023年6月20日,我局在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梧桐街道环城东路振东物流园二区申通快递站点3个快递包裹内依法查获卷烟共计3个品种13条,其中:爱喜(幻变双葡萄酒味)5条、爱喜(幻变)5条、利群(阳光国际版)3条,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并于2023年6月20日发布案件物品无主公告,详见:

http://www.tx.gov.cn/art/2023/6/20/art_1229402808_5127941.html

2023年61日,我局在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高桥街道太平村丰桥29号依法查获卷烟共计2个品种130条,其中:其中:云烟(紫)38条、南京(红)92条,并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并于2023年6月30日发布案件物品无主公告,详见

http://www.tx.gov.cn/art/2023/6/30/art_1229402808_5132244.html

现因《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修订并公布,根据2023年7月20日施行的《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61号)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上述公告期限均延长30日,即原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请以上物主携带相关证明到我局接受调查处理(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梧桐街道校场东路1588号,联系电话:0573-88185211)。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61号)七十三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

特此公告!

 

桐乡市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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