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一女子因扰乱公共秩序被依法传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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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谣传谣,扰乱的是人心,影响的是社会正常秩序。近日,桐乡女子严某某以发布抖音短视频并配以虚假性文字的方式,进行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活动,造成不良影响,被桐乡市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近日,严某某被市公安局崇福派出所依法传唤到案接受调查。经询问,严某某对自己发布抖音短视频并配以虚假性文字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桐乡公安机关依法对严某某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删除虚假信息。 警方提醒:近年来,一些自媒体或者个人为吸粉引流、博取关注,频繁借社会热点事件编造传播网络谣言,不顾事实真相,主观臆造,或将道听途说、未经核实的言论标注为一手资料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扰乱网络空间秩序、扰乱公共秩序,一些谣言甚至滋生了社会恐慌氛围,逾越了言论权的边界,踩到了法律乃至刑法的红线上。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理性发言,不造谣,不传谣。对在网络上虚构事实,滋事、造谣、辱骂或诋毁他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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