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483ZFC00000/2024-123840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4-02-05 |
组配分类: | 桐政发 | 文件编号: | 桐政发〔2024〕3号 |
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桐乡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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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市十七届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5日 桐乡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加强和改善土地宏观调控,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导向作用,提升要素保障高质量发展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相关要求以及土地市场供需状况,制定本计划。 本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范围为桐乡市全域,计划期限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桐乡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接沪融杭连苏,构建新发展格局,聚力“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首位战略和数字经济“一号工程”,科学合理安排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导向作用,切实提高土地资源供给质量和效率,促进经济稳进向好,为共建数字文明共富美好新桐乡提供精准高效的土地要素保障。 (二)基本原则。 1.用优增量,深挖存量。精准高效配置新增建设用地空间,以增量撬动和激活存量,深入推进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挖潜和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加快腾挪盘活低效产业用地,持续提升存量土地供应占比,强化“五未”土地处置,特别是加快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切实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 2.精准配置,高效保障。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按照“供需平衡”和“保民生、保重点”的原则,优先安排社会民生项目用地,重点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大力支持以互联网为龙头的数字经济核心制造业、以文化旅游和科技服务为主导的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推动要素向主平台倾斜,扩大有效投资,促进经济稳进提质,切实增进民生福祉。 3.统筹兼顾,全域发展。坚持中心城区辐射带动、经济开发区、融杭经济区、乌镇三大平台重点突破、各功能点特色融合的发展路径,推动“一心三主多点”协调发展,形成全面全域融合发展格局。科学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引导人口、用地向城镇集聚,加快形成“一带三廊、一心四区”城市蓝图。加快城镇有机更新,提高城镇品质,全域推进未来乡村建设,加快打造现代化品质生活。 4.健全机制,节约集约。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用地标准和供地政策,规范和强化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积极实施引优引强的差别化供地政策,加快“低产田”企业清零,稳步提升用地门槛,不断深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要素资源向重点平台、重大项目集聚,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二、计划供应量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桐乡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为549.5173公顷(折8243亩),其中消化批而未供土地142公顷(折2124亩)左右,约占总量的25.8%;盘活供应存量土地138公顷(折2073亩)左右,约占总量的25.1%;涉及2024年度新增建设用地270公顷(折4046亩)左右,约占总量的49.1%。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桐乡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中,安排商服用地33.8800公顷(折508亩),占供应总量的6.2%;工矿仓储用地251.7234公顷(折3776亩),占供应总量的45.8%;住宅用地74.8428公顷(折1123亩),占供应总量的13.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1.6382公顷(折325亩),占供应总量的3.9%;交通运输用地152.6025公顷(折2289亩),占供应总量的27.8%;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0364公顷(折46亩),占供应总量的0.6%;特殊用地11.7940公顷(折177亩),占供应总量的2.1%。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时序。 桐乡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中,一季度安排148.3627公顷(折2225亩),占全年供应总量的27.0%;二季度安排162.3950公顷(折2437亩),占全年供应总量的29.6%;三季度安排101.3477公顷(折1520亩),占全年供应总量的18.4%;四季度安排137.4119公顷(折2061亩),占全年供应总量的25.0%。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桐乡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中,中心城区三街道及开发区安排273.1554公顷(4097亩),占供应总量的49.7%;其他镇安排276.3619公顷(折4146亩),占供应总量的50.3%。 三、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一)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按照“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原则,优先保障社会民生、重大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鼓励类项目用地需求,合理满足本地特色优势产业项目用地需求,从严控制限制类项目用地,持续提升产业用地供应占比,确保工业用地供应不少于出让任务的30%,根据市场需求精准均衡供应经营性用地,从严控制限制类项目用地,着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按照“以人定房、以房定地”的原则,对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和布局等做出统筹安排,适应各类住房建设用地合理需求。 1.按照适度超前布局的要求,重点保障重大基础设施、新基建项目及各类民生改善项目的用地供应,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建设,增强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兜牢基本民生底线。优先安排环城南路、环城东路、振兴西路、百甸公路等交通项目用地供应,构建高品质主次干线路网,发挥交通设施对城市结构和功能的引导作用;积极支持凤凰湖体育公园、凤鸣公园改扩建、主城区蓄洪与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城西垃圾中转站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的用地供应,促进优质公共服务资源下沉与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构建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综合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布局新型基础设施,品质提升风雅城市面貌,在争当共同富裕示范区排头兵中“打响幸福桐乡品牌”。 2.坚持“1+3+1+X”主导产业定位,加快打造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和优化消费供给。以提高桐乡市在国内外产业分工中的地位和竞争力为目标,支持新材料、新制造、新时尚等主导产业和生命健康、航空航天等未来产业发展,合理满足染整、皮草、家纺等传统特色产业所涉及的用地需求,加快传统产业品牌化、时尚化、集群化发展和数字化绿色低碳技术改造,建设“长三角中心腹地先进制造基地”;把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强化总部经济、会展经济、数字设计、现代商贸等高端服务业的土地资源要素保障,支持专业市场提档升级,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创建“省级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 3.进一步深化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贯彻落实房住不炒的定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建立房地产业发展新模式、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结合住宅用地近三年年平均完成交易量以及对应的住宅建筑面积、住宅用地去化周期、土地流拍率市场需求等因素,合理测算安排住宅用地供应总量,优化住房用地供应结构,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探索长租房市场建设,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二)优化用地空间布局。 按照区域联动发展和城乡统筹绿色发展要求,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空间发展意图和功能定位,以更高的品质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接沪融杭连苏,推动共同富裕,加快统筹城乡发展中争当“具有国际化品质的江南水乡典范”。 1.完善中心城区空间格局,高水平打造品质城市。围绕“东部时尚科技、北部运河活力、西部生态文教、南部产城融合、中部国际商务”的功能定位,稳步推进老城区有机更新步伐,大力支持老旧小区、道路有机更新和特色街区改造涉及的土地供应,利用零星地块建设停车场、街角公园等公共配套设施,改善城市风貌;加快城市新区重点区域开发,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需求,完善路网体系,提升公共服务配套,全力打造国际化品质城市。 2.整合提升各产业平台发展,提升平台能级支撑。按照“一轴两翼多功能区”的产业平台格局要求,大力支持经济开发区(含崇福、洲泉)、乌镇大数据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含梧桐、濮院)两大省级平台争创万亩千亿产业平台和高能级战略平台,加快乌镇海光生态园、崇福人工智能产业园等高端“园中园”建设,合理满足各产业功能区错位、联动发展的用地需求,推进工业园区有机更新和老旧工业园区整合提升,建设集科研、制造、办公、居住、商服为一体的“未来工业社区”。 3.支持美丽城镇创建,增强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吸引力和承载力。围绕创建省级美丽城镇目标,支持中心镇功能集成和产业集聚,加强基础设施配套、绿化美化、公共设施建设,使中心镇成为推动新型城市化的重要纽带和载体;合理满足其他乡镇在美丽城镇创建中涉及的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用地需求,凸显各自的功能特色,深入推进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不断增强其对周边区域的服务职能。 4.全域建设美丽宜居乡村,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全域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大对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和省级未来乡村建设中水、电、路、通信以及生态整治等方面涉及的国有建设用地保障力度,推进城乡设施一体化,发展美丽经济,振兴乡村产业。 (三)促进土地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 全面贯彻落实节约优先战略,深入实施“亩产倍增”计划,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强化集约用地评价考核,大力推进“空间换地”,促进土地空间复合利用,着力提高土地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1.加快消化批而未供土地和盘活存量土地。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加大“五未”土地处置力度,探索建立“以存量定增量”的挂钩制度,狠抓存量盘活,加快低效用地再开发,支持低效用地再开发用于创新型产业;坚持“立体开发,功能融合,综合利用,节约集约”原则,深入实施“空间换地”政策,推进城镇土地综合开发利用。 2.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结合全市工业园区有机更新,强化招商选资,严格执行各类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标准,强化节地、环境、技术等市场准入标准,健全集约用地考核机制,深化“亩产效益”的内涵和外延;启动“低产田”企业清零行动,抓好“高耗低效”企业整治,鼓励工业企业实施“零地”技改;推广建设多层或高层工业楼宇,积极支持标准厂房建设,积极探索节地新技术、新方法和新模式,提高土地利用整体效益。 3.强化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全面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推行工业企业投资项目从签约到竣工全链条集成改革,积极实施建设用地“挂牌施工”、开竣工申报、实地巡查等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实时跟踪土地开发利用情况;依法依规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和闲置用地,严厉打击囤地炒地,促进已供土地尽快开发建设,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盘活低效闲置土地。深化项目推进“六大机制”,强化全周期管理,实现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达效。 (四)促进城乡统一土地市场建设。 坚持按用途管理、平等对待用地主体,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不断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探索有竞争性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不断深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全面推行工业“标准地”供地,探索向政府投资项目及经营性用地领域试行标准地制度;对鼓励类、投入产出强度大的产业用地实施基于节约集约用地导向的差别化供地政策、差别化土地出让方式和差别化地价政策,探索不同产业用地出让年期差别化、工业用地年租制、“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弹性供地方式;进一步加强土地储备管理,加大政府土地储备力度,增强政府住房保障和调控市场的能力,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四、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计划的实施与调整。 本计划需在桐乡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组织实施。因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土地市场调控政策变化等特殊原因,确需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进行调整的,由各镇(街道)、产业平台提出计划调整方案,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调整,重新报省厅备案,调整后的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保障措施。 1.深化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健全计划实施的共同责任机制。落实自然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建立健全定期会商、政策协调、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制度,加强部门协作配合,主动提供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定期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列入计划的项目加快审批,支持帮助各主体推进计划实施。各镇(街道)、产业平台要充分发挥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主体作用,加强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协调,及时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计划的实施。 2.健全土地储备运行机制,强化政府对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能力。进一步改革深化土地储备体制机制创新,科学制定和实施土地储备及其开发计划,合理确定储备土地规模和结构,加大储备土地开发力度,切实加强政府在土地征收、收购、储备、供应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改变由建设单位提请、政府部门被动审查的规划审批和土地供应模式,保证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效执行。 3.健全计划执行的动态跟踪和监督考核管理,提高计划的执行率。加强对计划实施的动态跟踪管理,特别是定期开展增量存量、用地结构、开发利用和价格变化等指标的分析研判,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及时对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建立完善计划执行的监督和奖惩制度,将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执行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开发区、各镇(街道)目标责任制考核,相关进展情况一月一通报、一季一点评、一年一考核,对于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集约利用程度高的区域,在下一年度计划指标分配中予以优先支持;对于不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集约利用程度不高的区域,在下一年度指标分配上予以削减。 4.严格实施土地供应、开发利用和闲置预警制度,不断提升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绩效。优化完善项目推进机制,升级打造投资项目数字化监管平台,推广“拿地即开工”改革,加快“六未”项目销号,形成项目推进全链条闭环管理,不断完善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制度,严防建设用地闲置、低效利用,切实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附件:1.桐乡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桐乡市2024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3.桐乡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