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学年桐乡市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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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有关精神,进一步完善幼儿园过程监管,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强化对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收费行为、卫生保健、保教质量、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动态管理,不断提高全市学前教育办学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公示内容 (一)幼儿园的基本情况 1.幼儿园法定名称; 2幼儿园登记类别; 3.幼儿园的详细地址; 4.幼儿园等级; 5.教职工配备情况。 (二)幼儿园的收费情况 1.幼儿园的收费项目; 2.幼儿园的收费标准。 (三)幼儿园办园质量 1.幼儿园质量等级(民办园年检情况); 2.幼儿园办学条件。 二、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与公示范围 全市公办幼儿园及取得办学许可资质并正常办学的各类民办幼儿园。 三、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与公示方式 各幼儿园按要求将需要公示基本信息于每年9月底向教育局提交备案申请。经审核无误后,由教育局对各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公示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集中公示。各幼儿园同步将同意备案的基本信息备案公示表在幼儿园公示栏等进行常年公示。 四、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与公示要求 1.各幼儿园填报的《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公示表》必须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幼儿园要按要求提交备案材料,未按时备案及公示的幼儿园,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各幼儿园备案公示信息如发生变化,要及时向教育局重新报备申请,及时对相关信息进行修正更新。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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