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83002558307Q/2024-129955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4-05-08 |
组配分类: | 部门及镇、街道文件 | 文件编号: | 桐民〔2024〕27号 |
关于印发《2024年桐乡市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第三方运营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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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高桥街道),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第三方运营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现将《2024年桐乡市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第三方运营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桐乡市民政局 2024年4月30日
2024年桐乡市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第三方运营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惩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第三方运营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浙民养〔2024〕53号)、中共嘉兴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嘉纪办〔2024〕10号)、嘉兴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嘉兴市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第三方运营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嘉政民老〔2024〕32号)和中共桐乡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桐纪办〔2024〕1号)要求,现就全市开展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第三方运营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民政爱民、民政为民”工作理念,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以老年人为中心,深入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聚焦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着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高品质养老服务需求,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广大老年人,为建设数字文明共富美好新桐乡贡献更多民政力量。 二、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运用系统方法,以上下贯通、条块推进为载体,以全链跟踪闭环销号为依托,扎实开展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第三方运营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有效化解困扰群众多时、关系民生底线、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全市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建立常态化长效运行机制,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积极推动幸福颐养标杆区先行市建设。年底前,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第三方运行占比达到90%以上,长效运行机制建立与老年人服务满意率均在90%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整治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情况。检查11个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情况,委托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运行情况,智能服务终端运行情况和运行补助落实情况。 (二)整治政府采购规范情况。检查各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第三方托管运行是否存在无招投标直接委托情况,招投标流程是否规范,招投标是否存在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等有失公平公正的问题。 (三)整治规范管理长效运行情况。检查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第三方托管是否正常运行,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工作人员是否配备到位,是否建立长效运行补助制度,运行补助发放依据是否合规,依照星级评定或绩效考核标准有无超标、降低补助标准或拖欠发放等情况。 (四)整治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情况。检查委托第三方专业运行协议责权关系是否明确,运行方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服务不到位等问题;民政部门监督管理是否存在主体责任不落实,日常监督不深入、不持久、无实效等问题;检查信访反映问题、群众对服务质量投诉举报或对运行方反映强烈的问题处理情况,以及其他影响公平正义的问题等。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下旬)。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治理重点、时间节点和方法步骤,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全面启动专项治理工作。 (二)自查自改阶段(5月上旬—6月上旬)。各镇(街道)要按照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细化任务要求,突出问题导向,确保工作落实。配合当地纪委监委,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全面开展自查检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逐一抓好整改落实,取得阶段性成效,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督查评估阶段(6月中旬—10月底)。市民政局、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及其他相关部门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镇(街道)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评估,推进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反馈,推动解决。健全完善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第三方运营管理制度,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初—12月底前)。各镇(街道)要根据治理中发现的问题,系统梳理与分析,查漏补缺,巩固深化治理情况,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做好纠树并举、以案促治、以治促建,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宣传报道经验做法,把治理成果转化成全面推进全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开展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第三方运营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早谋划、早启动、早部署。要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进一步增强开展治理工作的责任感,不折不扣将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统筹推进,健全工作机制。市民政局由分管领导牵头,养老服务科具体组织实施。各镇(街道)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牵头,养老服务职能办公室负责落实,1名中层干部作为联络员,建立健全定期会商、问题发现、问题查处、公开通报等协作配合机制。积极争取属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力求“底数清、问题清、任务清、举措清”,做到“定目标、定计划、定责任、定机制”,推动实现挂图式闭环管理。 (三)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各镇(街道)要落实主体责任,压实属地责任,推动专项治理向最基层纵深推进,确保按时按质高质量完成。在抓治理过程中,加强政策指导,及时为基层提供帮助,合力推动整改。探索建立监督检查及时跟进机制、信息共享机制、联合督查机制、快速通报处置机制、结果运用机制、容错机制等,突出“尽职免责”,为广大干部职工营造风清气正、有担当敢作为的良好工作环境。 (四)强化督导,确保整治效果。加强工作调度,强化上下互动和部门联动,加大治理检查力度,注重治理成效,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推广先进典型做法。定期向市民政局及有关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每月18日前,各镇(街道)要汇总上报当月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相关工作数据、成果数据、典型案例、经验做法等)。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要总结形成书面报告,选报1-2个治理成效明显的优秀案例。 (五)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舆论。坚持正确导向,做好正面宣传,大力弘扬尊老敬老、孝老为老新风尚,引导群众参与。加强与公众、媒体的对话交流和良性互动,及时挖掘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群众反映强烈、治理效果群众可知有感的项目,视情协调媒体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加强舆情监测,注意宣传口径,积极稳妥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为专项治理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1.桐乡市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第三方运营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督导组成员名单 2.2024年 月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月报表(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第三方运营不规范)
附件1 桐乡市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第三方运营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 工作督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 范 瑜 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 杨雄金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 组组长 副组长: 黄维佳 市民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尤良南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成 员: 陈斌嵩 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科长 李红根 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长 金秋燕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 组正股级干部 徐 斌 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主任 汪 洁 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工作人员
附件2 2024年 月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月报表 (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第三方运营不规范) 填报单位: 县(市、区) 局(部)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备注:1.本表由各镇(街道)民政办填报,于每月18日前通过浙政钉报送至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联络人:汪洁15957351170(浙政钉同号) 2.填写2024年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累计数据,可对表中“有关数据”进行具体说明; 3.条目式填写工作成效,如整改了哪些问题、完善了哪些制度、为群众具体解决了哪些急难愁盼问题; 4.存在问题栏主要填写治理工作面临的困难,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问题,开展治理中发现的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 5.只填本月新梳理发现的问题,已报过的不重复填报; 6.可引用民意调查、群众评价等作为例证,对整治工作的群众获得感进行说明; 7.表内逻辑关系:(1)“处分人数”≤“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人数”;(2)“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数”≤“发现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数”;(3)“制发整改通知书数”≥“整改通知书整改完成数”;(4)通报栏的“案件数”≥“批次数”;(5)公布栏的“项目数”≥“批次数”; 8.表中所有数据均为该项目全市各级职能部门工作数据,不含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