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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83002558307Q/2024-130815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24-05-31
组配分类: 部门及镇、街道文件 文件编号: 桐民〔2024〕36号
关于印发《2024年桐乡市未经登记消防不达标养老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5  11:01 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打印

开发区(高桥街道),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民政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浙民办〔2024〕69号)、《嘉兴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嘉兴市未经登记消防不达标养老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嘉政民老〔2024〕38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桐乡市未经登记消防不达标养老机构专项整治,现将《2024年桐乡市未经登记消防不达标养老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抓好贯彻落实。

桐乡市民政局

2024年5月31

 

 

  
2024年桐乡市未经登记消防不达标

养老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民政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浙民办〔2024〕69号)、《嘉兴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嘉兴市未经登记消防不达标养老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嘉政民老〔2024〕38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监管,决定开展未经登记和消防不达标养老机构集中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一)全面排查整治未经登记养老机构。结合全市养老机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再次全面排查未向主管部门登记、10张床位以上、收住老人的机构(不含民宿、旅馆、养老社区、村委会举办的老年公寓等),全面摸排未备案经营性养老服务场所,逐一落实相应措施,直至完成登记备案手续。

(二)全面排查整治消防不达标养老机构。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会同市场监管、消防、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落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规定,全覆盖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建立隐患、整改、责任三张清单,督促养老机构迅速落实整改;对照消防技术标准,无法整改到位的,一律关停,不准经营。

(三)查处养老机构管理中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检查基层干部在日常查处未经登记和消防不达标的养老机构中是否存在不作为、发现问题不处置、不报、瞒报、落实整改敷衍了事,违规发放资金补助,甚至收受上述养老机构好处等行为。

(四)建立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常态化整治机制。各镇、街道应进一步建立未经登记和消防不达标养老机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工作机制,动态消除隐患增量,推动提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5月)。各镇、街道结合2024年2月上报的未备案经营性养老服务场所整治以及养老机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会同市场监管、消防、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及时细化切实可行的排查整治方案,积极动员部署,全面启动排查整治工作。

(二)全面自查(5月—7月)。各镇、街道要强化属地职责,突出问题导向,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未经登记的,会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职能部门第一时间查处并及时上报;消防不达标的,会同消防、建设等职能部门建立隐患、整改、责任三张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7月中旬前报送问题清单。市民政局将联合相关部门适时进行检查指导。

(三)完善机制(8月—10月)。各镇、街道要根据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与分析,查漏补缺,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形成闭环,全面总结,系统治理。通过专项治理,全面提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10 月上旬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四)检查督导(11月—12月)。各镇、街道要加强检查指导,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民政局反馈,推动解决;对各地有效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市民政局将联合市场监管、消防、建设等部门,对各地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指导,推进整改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树牢“隐患不排查、问题不整改就是事故”的理念,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压实责任,严查密防未经登记和消防不达标养老机构风险隐患,成立未经登记和消防不达标养老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督导组,主动与当地纪检部门沟通联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切实保障机构老年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各镇、街道在进行排查整治工作中,应与相关职能部门探索建立定期会商机制、监督检查及时跟进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快速通报处置机制、结果运用机制、容错机制等,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和监督检查。

(三)明确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各镇、街道要明确责任分工,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要指定1名分管领导牵头,养老服务职能科室负责落实,1名中层干部作为联络员,及时汇总本地上月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展情况(相关工作数据、成果数据、典型案例和事例、经验做法等)。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形成书面专题报告。

 

附件:1.2024年桐乡市未经登记消防不达标养老机构专项

整治工作督导组成员名单

2.桐乡市未经登记消防不达标养老机构专项整治工

作主要任务清单

3.2024*月桐乡市未经登记消防不达标养老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月报表

 

 

 

 

 

 

 

 

附件1

 

2024年桐乡市未经登记消防不达标养老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督导组成员名单

 

 长:范    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

        杨雄金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 

                组组长

副组长:黄维佳  市民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许丽春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  副组长

 员:李嘉辉  市消防救援大队初级专业技术干部

            王文涛  市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科员

李红根  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长

秋燕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

        组正股级干部

   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主任

陈银丽  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员

倪逸凡  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员

 

 

 

附件2

 

桐乡市未经登记消防不达标养老机构

专项整治工作主要任务清单

 

一、全面排查整治未经登记养老机构

1. 全面排查未向主管部门登记、10张床位以上、收住老人的机构(不含民宿、旅馆、养老社区、村委会举办的老年公寓等)。

2. 全面摸排未备案经营性养老服务场所。

二、全面排查整治消防不达标养老机构

3. 是否严格落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规定。

4. 是否全覆盖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5. 是否建立隐患、整改、责任三张清单,督促养老机构迅速落实整改;对照消防技术标准,无法整改到位的,一律关停,不准经营。

三、查处养老机构管理中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6. 重点检查当地基层干部、主管部门在日常查处未经登记消防不达标的养老机构中是否存在不作为,发现问题不处置、不报、瞒报,落实整改敷衍了事。

7. 违规发放资金补助,收受上述养老机构好处等行为。

四、建立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常态化整治机制

8. 是否建立未经登记和消防不达标养老机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工作机制。

9. 涉及跨部门协调事项的,是否及时报请属地党委和政府予以解决。

各镇、街道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整治清单,确保排查彻底、整治到位,取得整治成效。

 

 


附件3

2024*桐乡市未经登记消防不达标养老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月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调表人:               联系电话:             领导签字:   

治理的 重点问

治理目 标及进 度安排

/ 次

/ 个

/ 个

/ 份

/ 份

/ 个

/ 人

党纪政务 / 人

/ 项

/ 个

通报

曝光

公布

成果

工作成效

存在的问题

下一步工作

计划

典型案例或典型事例

/ 批

/ 件

/ 批

/ 个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备注:1.本表由各项目牵头单位填报,于每月20日前通过浙政钉报送

2.填写2024年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累计数据,可对表中“有关数据”进行具体说明;

3.条目式填写工作成效,如整改了哪些问题、完善了哪些制度、为群众具体解决了哪些急难愁盼问题;

4.存在问题栏主要填写治理工作面临的困难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问题开展治理中发现的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

5.只填本月新梳理发现的问题,已报过的不重复填报;

6.可引用民意调查、群众评价等作为例证,对整治工作的群众获得感进行说明;

7.表内逻辑关系:(1)“处分人数”≤“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人数”;(2)“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数”≤“发现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数”;(3)“制发整改通知书数”≥“整改通知书整改完成数”;(4)通报栏的“案件数”≥“批次数”;(5)公布栏的“项目数”≥“批次数”;

 8.表中所有数据均为该项目全各级职能部门工作数据,不含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