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公开目录 > 市民政局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部门及镇、街道文件
索引号: 11330483002558307Q/2024-130816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24-05-31
组配分类: 部门及镇、街道文件 文件编号: 桐民〔2024〕35号
关于印发《2024年桐乡市特困供养机构管理服务落实不到位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5  11:03 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打印

开发区(高桥街道),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贯彻落实中央在全国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工作部署,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民政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浙民办〔2024〕69号)、《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浙民养〔2024〕18号)、《嘉兴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嘉兴市特困供养机构管理服务落实不到位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嘉政民老〔2024〕39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桐乡市特困供养机构管理服务落实不到位问题集中整治,现将《2024年桐乡市特困供养机构管理服务落实不到位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抓好贯彻落实。

 

 

桐乡市民政局

2024531

 

 


2024年桐乡市特困供养机构管理服务

落实不到位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治理工作,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民政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浙民办〔2024〕69号)、《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浙民养〔2024〕18号)、《嘉兴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嘉兴市特困供养机构管理服务落实不到位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嘉政民老〔2024〕39号)文件要求,切实保障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合法权益,现就全市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服务落实不到位方面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重点

(一)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关注各地政府对《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及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是否存在执行不力等问题;检查其监督履职情况,是否推进县域“一院供养”或若干院供养;是否按政策内容、标准落实供养相关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是否提升特困供养机构达到国家二级以上养老机构标准;是否落实养老服务补贴、长期护理保险、集中照护服务等政策。

(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不到位问题。重点关注特困供养机构是否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服务;检查按规配备工作人员情况,是否足额配备护理员;检查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照料护理、疾病治疗及其他方面费用是否按标准落实、按范围使用,有无侵占挪用现象;检查是否按规定落实日常照护、健康管理相关内容,有无无视老人尊严问题;检查是否经常开展文体教育、精神慰藉等活动;检查机构是否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消防安全。

(三)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关注特困供养人员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侵害;检查对符合入住机构条件的特困对象是否存在违规拒收问题;检查特困人员伙食是否合理调剂、服装被褥是否按季节适时更新;检查特困人员住院期间的生活费、医药费、陪护费是否按规定报销;检查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歧视、侮辱、虐待、侵害特困供养人员切身利益问题;检查干部职工有无滥用职权、贪污侵占、优亲厚友,接受利益输送为相关方提供便利等问题;是否存在其他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5月下旬前)。各镇、街道要围绕提升特困老年人照护服务质量,结合实际,认真梳理2023年开展的特困供养机构专项治理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制定具体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治理重点、方法和步骤,积极动员部署,召开工作推进会,全面启动专项治理工作。

(二)全面自查(5月下旬至8月)。各镇、街道要强化属地职责,突出问题导向,配合纪委部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全面开展自查检查,摸清底数,找准问题,建立台账,逐一抓好整改落实,取得阶段性成效,形成问题排查整改情况报告。

(三)加强督导(9月至10月)。各镇、街道要加强对属地特困供养机构的检查指导,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反馈,推动解决;对各地有效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市民政局将不定期对各镇(街道)治理工作进行指导。

(四)总结完善(11月至12月)。根据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与分析,查漏补缺,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通过专项治理,推进特困供养机构管理规范,促进全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11月上旬,各镇、街道要书面报送集中整治总结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早谋划、早启动、早部署,主动与当地纪检部门沟通联动,增强责任感,不折不扣将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统筹推进,健全工作机制。各镇、街道要加强政策指导,探索建立定期会商机制、监督检查及时跟进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快速通报处置机制、结果运用机制、容错机制等,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和监督检查。

(三)明确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压紧压实责任,明确职责分工,上下联动共同推进治理工作有效开展。各镇、街道要指定1名分管领导牵头,养老服务职能科室负责落实,1名中层干部作为联络员。及时上报本地上月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包括相关工作数据、成果数据、典型案例、经验做法等),每月20日前将集中治理工作月报表报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附件:1.2024年桐乡市特困供养机构管理服务落实不到位

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督导组成员名单

2.特困供养机构管理服务落实不到位问题集中整治

工作主要任务清单

3.2024*月桐乡市特困供养机构管理服务落实不到位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月报表

 

 

 

 

 

 

 

 

 

 

 

 

附件1

 

2024年桐乡市特困供养机构管理服务

落实不到位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督导组

成员名单

 

 长:范    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

        杨雄金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 

                组组长

副组长:黄维佳  市民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许丽春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

组副组长

 员:陈斌嵩  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科长

李红根  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长

秋燕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

        组正股级干部

   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主任

陈银丽  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员

倪逸凡  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员

 

 

 

附件2

 

特困供养机构管理服务落实不到位问题

集中整治工作主要任务清单

 

一、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问题

1. 是否推进县域“一院供养”或若干院供养。

2. 是否按政策内容、标准落实供养相关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3. 特困供养机构是否达到国家二级以上养老机构标准。

4. 是否落实养老服务补贴、长期护理保险、集中照护服务等政策。

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不到位问题

5. 是否建立特困供养人员服务管理制度。

6. 是否按规配备工作人员情况,足额配备护理员。

7. 是否按标准落实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照料护理、疾病治疗及其他方面费用。

8. 是否侵占挪用特困供养经费。

9. 是否按规定落实日常照护、健康管理服务内容。

10. 是否发生体罚打骂老人,无视老人尊严问题。

11. 是否经常开展文体教育、精神慰藉等活动。

12. 是否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有关规定。

三、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3. 是否存在拒收符合入住机构条件的特困对象入住现象。

14. 是否合理调剂特困人员伙食,按季节适时更新服装被褥及洗护用品。

15. 是否按规定报销特困人员住院期间的生活费、医药费、陪护费。

16. 是否发生歧视、侮辱、虐待等侵害特困供养人员人身权益问题。

17. 是否存在干部职工滥用职权、贪污侵占、优亲厚友,接受利益输送为相关方提供便利等问题。

18. 是否存在其他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

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整治清单,确保排查彻底、整治到位,取得整治成效。


附件3 

2024*桐乡市特困供养机构管理服务落实不到位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月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调表人:               联系电话:             领导签字:       

治理的 重点问

治理目 标及进 度安排

/ 次

/ 个

/ 个

/ 份

/ 份

/ 个

/ 人

党纪政务 / 人

/ 项

/ 个

通报

曝光

公布

成果

工作成效

存在的问题

下一步工作

计划

典型案例或典型事例

/ 批

/ 件

/ 批

/ 个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备注:1.本表由各项目牵头单位填报,于每月20日前通过浙政钉报送

2.填写2024年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累计数据,可对表中“有关数据”进行具体说明;

3.条目式填写工作成效,如整改了哪些问题、完善了哪些制度、为群众具体解决了哪些急难愁盼问题;

4.存在问题栏主要填写治理工作面临的困难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问题开展治理中发现的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

5.只填本月新梳理发现的问题,已报过的不重复填报;

6.可引用民意调查、群众评价等作为例证,对整治工作的群众获得感进行说明;

7.表内逻辑关系:(1)“处分人数”≤“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人数”;(2)“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数”≤“发现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数”;(3)“制发整改通知书数”≥“整改通知书整改完成数”;(4)通报栏的“案件数”≥“批次数”;(5)公布栏的“项目数”≥“批次数”;

 8.表中所有数据均为该项目全各级职能部门工作数据,不含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