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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81号提案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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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桐街道联络处: 您在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国土空间和财政投入保障,推动全面乡村振兴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乡村振兴财政支持 近几年来,通过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财政投入进一步向农业农村倾斜。2021-2023年市级及以上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安排涉农资金分别为16.68亿元、17.42亿元和17.02亿元。重点加大对农业绿色生产、可持续发展、农村人居环境和基本公共服务等具有公共性、基础性和战略性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在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支农投入的同时,稳步提高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2021-2023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分别为4.87%、6.86%、13.55%。 二、不断健全乡村规划体系 根据“多规合一”要求,在市镇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我们同步考虑了乡村地区的用途分区和空间布局。一方面对全市村庄布点规划进行了调整优化。调整后,“1+X+Y”布局由原来的273个点位优化为208个,新村点内永久基本农田从2.16万亩减少到了0.98万亩,农民建房用地空间得到最大限度释放。在此基础上,不断深化村庄设计,为农户建房落地提供规划保障。另一方面加强实用性村庄规划的编制。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对建设需求量大的村庄及时启动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统筹考虑村庄内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各类土地利用空间。到目前为止,全市已启动村庄规划编制75个,其中40个村庄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复实施。 三、全力保障乡村产业用地 本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划定过程中,我们与农业农村局进行了充分对接,对农业产业项目予以了最大限度保障,共保障用地空间350.37亩。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严格落实乡村振兴提出的“乡村产业用地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少于10%”的要求,结合农业农村局一二三融合发展专项规划,共保障农业产业项目79个,面积1013亩。 四、多样化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 一是依托乡村产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因地制宜选择盘活方式。靠近城区的村,重点通过宅基地使用权租赁、作价入股、抵押等方式发展二、三产业;离城区相对较远的村,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合,开展宅基地整理复垦、置换与退出;生态资源较好的村,通过宅基地使用权租赁、入股等方式,重点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乡村养老、文化创意等产业;用地资源较为紧缺的村,将闲置农房改造成乡村书屋、居家养老中心等公共服务场所。二是依托现有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充分运用“互联网+”的技术优势,按照市场化原则,组织供求双方进行信息发布、流转交易、交易鉴证和合同签署,规范交易各方的交易行为。三是建立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盘活利用收益分享机制,调动参与各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 6 月 12 日 抄送:市政府办,市政协提案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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