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483ZFC00000/2024-133053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4-07-09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文件编号: |
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濮院镇锦苑有机更新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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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经研究,拟对濮院镇锦苑有机更新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为濮院镇永乐路58号、濮院镇南纬路2号和濮院镇永乐路42号,详见征收范围图。若征收范围发生变化,以征收决定为准。 二、自征收范围公布之日起,在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改变房屋、土地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行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桐乡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