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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新市民积分管理服务办法》下月起实施
发布时间: 2025-01-02  08:28 来源: 编辑中心 浏览次数: 打印



《桐乡市新市民积分管理服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5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在积分对象、积分体系、积分指标、积分分值、积分平台等方面都发生了变化。

《办法》采用“省级共性+县级个性”的积分指标体系,总分300分,其中,省级共性指标最高分值100分,市县个性指标最高分值200分。同时,对在桐乡市内居住、工作,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新市民,不再设“在桐社保缴纳满6个月”的门槛,实现省级共性指标得分跨区互认、全省通用。

以新市民小张为例,他之前一直在温州市居住、工作,并持有温州市的居住证。这个月他搬到桐乡居住,按照此前流动人口来桐的相关规定,小张需要在桐登记满6个月后方可办理居住证,并在桐社保缴纳满6个月之后,才能申请积分。

《办法》正式施行后,小张只需完成《浙江省居住证》的互认转换,即可实现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技能、缴纳社保、居住时间这5项省级共性得分的跨区互认和全省通用。此外,他还可以申请桐乡市级个性指标,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

值得一提的是,2024年7月,上海金山、江苏吴江、浙江桐乡、安徽临泉四地公安机关共同签订了《居住证增值化服务合作框架协议》,以上三地新市民来桐后通过居住证转换也可申请积分。

系统开放后(具体以公告为准),新市民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的“浙里新市民”桐乡应用专区,线上申请积分并报名参与相应积分活动,也可携带居住证到线下新市民服务窗口办理相关业务。

据统计,目前桐乡共有60多万来自全国各地的新市民,接下来,相关部门将拓展积分应用专区,融入教育、医疗、公租房、公共文化等“积分优享”服务,让新市民更好地享受到相应的公共服务资源,切身感受“有一种幸福叫生活在桐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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