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要闻动态 > 公示公告
犬只认领公告〔2025〕第008号
发布时间: 2025-02-19  16:06 来源: 乌镇镇 浏览次数: 打印



犬只认领公告〔2025〕第008

 

依据《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针对我市在流浪犬整治工作中捕抓到的犬只,现依法予以公告。请犬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电子犬证》、免疫证、犬只照片到镇南路418号(浮澜桥宴会厅东侧)认领,逾期无人认领,视为流浪犬只,犬管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置,非法冒领案件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具体捕抓收容的时间、地点、犬只特征详见附表。

联系电话0573-88788078

桐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乌镇分局

                            2025219日星期

 

序号

捕捉时间

捕捉地点

犬只特征

照片

065

213

白马路

黑色

065.jpg 

066

214

花石路

黑色

 066.jpg

067

218

隆源路

黄色

 067.jpg

068

218

隆源路

黑色

 068.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