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
|
||||||||||||||||||||||||||||||||||||||||
|
||||||||||||||||||||||||||||||||||||||||
| ||||||||||||||||||||||||||||||||||||||||
为不断优化道路交通环境,促进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通畅、有序,遏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经研究,决定对前期受道路改造等方面影响的及新增的共11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于2025年2月28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②“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③“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恢复启用点位具体设置地点及抓拍违法行为:
新增点位具体设置地点及抓拍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桐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