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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83002558307Q/2025-137022 发布机构: 民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25-03-12
组配分类: 部门及镇、街道文件 文件编号: 桐民〔2025〕9号
关于印发《2025年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4  16:30 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打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局属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现将《2025年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桐乡市民政局      

2025312        

 

 

 

2025年民政工作要点

 

2025年,全市民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省委十五届六次全会、嘉兴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各项民政工作的共同目标,全面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精心谋划“十五五”发展蓝图,加快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桐乡篇章中彰显民政作为

、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持续深化“桐康养”品牌。一是推动老龄工作创新发展发挥全国老龄工作联系点作用,健全老龄工作体制机制优化老龄办职能,召开全体成员单位会议。争创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老年活动中心,推进老年协会建设,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办好“敬老月”活动。推动银发经济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加快形成涵盖医疗健康、居家服务、康养度假、文化体验的全链条产业生态二是加强养老设施规划落地。编制老龄事业与养老服务业“十五五”规划,健全县域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持续优化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服务供给格局。持续创新“医疗+养老”一体化服务模式,高标准建设市康养中心、安和居护理院,协调推进6家镇(街道)养老院建设推进照料中心、养老驿站、社区食堂、标准化助餐点建设,持续开展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生产和“平安养老机构”创建三是扩大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建立养老驿站服务清单,迭代升级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打造“智慧养老院”2.0版,优化助餐支付功能全面推进“爱心卡”,实现政策红利“一卡享”深入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和困难独居老人关爱项目。开展认知障碍照护服务提升行动,实施省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试点。深化养老服务人才“机构+院校+基地”协同培养模式,重点建设养老服务技能人才队伍。

(二)进一步夯实民生基础兜底保障,持续深化“桐救助”品牌。一是加强体系建设。推进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未成年人保护机构“三级阵地”规范运行,贯彻落实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落实“一人一档”建设,加强流动、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深入实施“精康融合行动”,持续推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布局优化、资源投入整合强化、服务内容提质增效。二是落实动态监测。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充分运用省大救助信息系统、浙里护苗系统,结合“铁脚板”主动发现、探访关爱和“幸福清单”送达机制分层分类做好低收入人口、困境儿童、残疾人信息动态管理。三是强化服务供给。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多形式开展社会救助、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业务及技能培训,组织业务竞赛。加强部门联动,精准链接各类资源,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多元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及福利事业。四是提升项目质效。探索“政府救助+慈善帮扶”的综合救助模式,以慈善项目化方式丰富特殊群体帮扶内容,通过教育、就业、产业帮扶等“物质+服务”帮扶举措推动社会救助从“保生存”向“防风险”“促发展”转变。

(三)进一步增强社会事务服务效能,持续深化“桐惠民”品牌。深化殡葬领域规范管理推进经营性公墓规范化建设和镇(街道)安息堂建设,规范开展审批。市生命文化驿站投入使用,打造生命文化科普教育主阵地,推进节地生态安葬。持续开展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强化地名文化管理依托“乡村著名行动”和全国数字乡村试点,推动乡村道路规范命名、数字门牌应用等探索甜蜜经济发展实施好全省婚姻登记电子档案单套管理,深化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全国通办”。推进婚姻登记户外颁证基地建设,创新“婚登+文旅”发展模式。深化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健全婚前辅导、婚姻登记、辅导教育、婚俗改革一体化服务机制实施社会暖心服务强化流浪乞讨救助,完善三级救助网络,加强主动发现和及时救助。开展后期扶持项目违规专项治理工作,深化移民六助行动,确保安稳大好局面。不断提升移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指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进一步引导社会组织优质发展,持续深化“桐治理”品牌。一是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引领。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培训与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推动社会组织负责人谈话和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述职制度。推进社会组织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将党的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廉建设等纳入社会组织章程内容,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入章率持续保持在96%以上。二是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组织实施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实行社会组织登记事先告知提示制度。推动社会组织建立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加强对社会组织拟任负责人资格审查,对领导干部兼职未报批、负责人超龄超届等严格把关。加强对社会组织收费、评比达标表彰、举办节庆展会论坛等重点行为管理。以非营利监管平台为依托,加强社会组织领域风险排查,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社会团体退出工作,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三是引导社会组织服务大局深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公益创投、营商环境优化和基层民政服务设施运营。举办“公益服务月”活动,选树优秀服务品牌、服务案例。鼓励镇(街道)枢纽型社会组织参加等级评估,参评率达到85%。全市参加等级评估社会组织占比达到50%,4A5A社会组织达到65家。

(五)进一步凝聚慈善事业资源力量,持续深化“桐行善”品牌。一是深化慈善行业规范管理。深化“阳光慈善”工程指导督促慈善组织加强信息公开。有效开展慈善组织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强化慈善组织日常监管,加强慈善组织公开募捐备案和项目管理。二是引领向上向善社会风尚。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发挥慈善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深化拓展慈善活动,办好“中华慈善日”“慈善一日捐”等主题宣传活动,创设公益市集,持续开展微心愿圆梦活动,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三是大力培育壮大慈善力量加强慈善组织培育扶持,推动各项税收优惠和激励扶持措施落地见效。持续有效推进社区发展基金会实体化运作‌探索多元化资源汲取投入途径。做强“无忧慈善”互联网品牌,实现慈善资源“线上汇集、线下实施”。加强慈善人才队伍建设,开展赋能培训及外出参访学习。推进镇(街道)民政服务站建设,挖掘特色“慈善空间”。大力发展“慈善+”,有效衔接社会救助、老龄服务、儿童福利等工作。

、工作保障

(一)强化工作统筹规划。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嘉兴桐乡三干会精神。全面深化民政领域改革,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制度成果。完成“十四五”规划评估,编制“十五五”规划,科学构建民政事业发展指标体系。深化民政理论研究“桐心惠民”机关服务品牌建设。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树立以实干实绩论英雄的鲜明导向,提升干部能力水平,引导干部力行“六干”。实施强基工程,擦亮“民政论坛”品牌,开展“大学习、大练兵、大提升”活动。开展年轻干部活力提升行动与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讲好“我的学习故事”。

强化民政领域安全。完成全国民政系统法治联系点各项工作。加强综合监管,进一步提升民政执法效能。加强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未成年人保护和慈善等重点领域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民政领域舆情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时排查化解安全隐患。做好信访维稳、信息公开、网络安全和保密等工作。

)强化正风肃纪反腐。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持续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加强廉洁风险隐患动态监测、廉洁提醒、信访举报、线索处置等工作。全面开展“廉洁文化+民政文化”品牌倡廉行动,打造七大品牌。

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安排使用好公共预算资金和福利彩票公益金。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全力保障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落实。吃准吃透上级政策,积极谋划重大项目和争取上级资金。统筹内部审计、外部监督、绩效评价等,有效防范和应对财务管理风险隐患。重点对项目绩效目标设定展开相应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综合水平。

 

附件:2025年民政工作主要指标责任分解清单



附件

2025年民政工作主要指标责任分解清单

 

老龄工作(共10项工作)

1.召开全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进一步完善老龄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完成时限:6月)

2.做好民政部老龄工作联系点相关工作。(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3.深入开展企业参与养老服务专题调研工作(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4.成立桐乡市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完成时限:10月)

5.开展“敬老月”活动(完成时限:10月)

6.编制桐乡市老龄与养老服务业“十五五”规划》。(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7.举办老年电大春、秋季学期教学活动。(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8.编纂完成2024年老龄工作年鉴。(完成时限:7月)

9.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继续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发展银发经济。(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10.建设桐乡市老年活动中心。(完成时限:11月)

、养老服务(共11项工作)

1.推进市康养中心建设完成安和居护理院、濮院镇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新增养老床位270张。(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2.协调推进大麻镇养老服务中心规划设计及前期工作规划推进大麻镇、崇福镇、洲泉镇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3.建设村社照料中心、养老驿站11家。(完成时限:10月)

4.做好为全市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5.加大失能失智照护服务供给,每万老年人口拥有认知障碍床位数达20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5%。(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6.深入推进养老服务“爱心卡”工作‌。(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7.建立对老年食堂和配送餐单位的考核激励机制,年助餐服务量不少于180万人次。建设标准化助餐服务点28个。(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8.建立养老驿站服务清单,为突发紧急情况的老年人提供24小时在线服务。(完成时限:10月)

9.做好省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试点验收工作。(完成时限:5月)

10.加强养老护理员培训,新增养老护理、应急救护“双持证”人员不少于133名,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达到27人。(完成时限:10月)

11.实施桐乡市认知障碍照护服务提升、认知障碍日间照护和中医药文化进养老机构、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和困难独居老人关爱、困难老年人乡村游,养老护理员能力提升和困难帮扶、海岛支老等项目。(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社会救助与福利工作(共11项工作)

1.实施“弱有众扶”优享工程。(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2.稳步提升低保困境儿童、困难残疾人保障标准确保补助增长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适应(完成时限:9月)

3.深化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实施社会救助专项检查,落实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低保对象卡折代管备案管理(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4.开展社会救助、儿童及残疾人福利经办人员技能提升培训,加强工作人员专业化建设。(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5.精准做好低保(低边)家庭、特困人员、困境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资格审核工作分层分类落实动态管理,及时足额发放补贴。(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6.在现有的社会救助对象基础上,探索将低边以上、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群体纳入帮扶家庭范围。(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7.确保困难家庭探访关爱率、幸福清单送达率、新申请救助入户率100%,定期对在册人员进行入户复核调查。(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8.继续开展“善居工程”“暖巢工程”行动,完成30户低收入困难家庭改造。(完成时限:10月)

9.深化“十爱连心,共富‘桐’助”行动,持续开展“爱心岗位”“困难独居老人关爱”“护苗行动”“向日葵计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浙里护苗圆梦助学”“添翼计划”等项目,打造“政府救助+慈善帮扶”品牌特色项目。(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10.规范三级助联体未保机构实体化建设和运营开展星级助联体评选做好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转型升级,推进镇街道未保站品牌化建设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规范化运行指数达到83分以上。(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11.宣贯《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开展庆“六一”暨“未保宣传月”专项活动。(完成时限:7月)

、殡葬服务(共5项工作)

1.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做好清明、冬至期间现场祭扫安全保障服务工作。(完成时限:4月,12月)

2.持续开展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完成时限:11月)

3.根据《桐乡市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规范开展墓地、安息堂建设审批。(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4.指导屠甸安息堂建设工作;指导梧桐、大麻安息堂建设前期筹备工作。(完成时限:12月)

5.宣传推广群众“身后事”涉财联办查询。(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地名管理(共6项工作)

1.严格地名命名,规范地名使用,落实备案公告管理。(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2.完成乡村道路命名不少于50条(每个镇街道全年不少于5条道路命名)。(完成时限:12月)

3.规范地名标志设置,提升公共服务管理水平,整改维修更换不规范、破损、遗失路名牌。(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4.开展地名文化传承宣讲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5.组建桐乡市地名文化研讨专家组,定期组织开展地名文化研讨会。(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6.配合完成苏浙线联检,每季度一次界桩界线巡检。(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婚姻登记(共6项工作)

1.深入推进婚俗改革,倡导婚俗新风,在重大节日和喜庆日子开展不同主题形式多样的集体婚礼。(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2.深化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室专业咨询导师辅导和“幸福婚姻学堂”讲师团队进村入企辅导。(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3.深化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改革,全面实施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4.出台《桐乡市婚俗改革试点方案》。(完成时限:9月)

5.携手市婚姻家庭协会等社会组织,深入推进“甜蜜经济”在我市的多元融合路径。(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6.完成洲泉镇结婚登记户外颁证基地建设。(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移民及救助站工作(共5项工作)

1.扎实开展水库移民关爱帮扶,实施结对走访、贷款贴息、美丽家园建设、三峡后续工作等后期扶持项目,解决好移民“急难愁盼”的问题。(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2.大力推进水库移民融合发展,引导参与村社治理和先进典型选树,推动移民和本地居民融合发展,打造善治移民安置村。(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3.系统强化工作综合能力提升,依托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动态监测、主动服务、智能管理,加强对安置镇(村)移民工作的指导和监管,确保政策有效落实和资金使用规范。(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4.突出做好水库移民信访维稳,积极回应移民诉求,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移民群体稳定。(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5.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和救助管理机构6.19“开放日”活动。(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社会组织(共9项工作)

1.规范96345公共服务平台运行,进一步推进民生服务精细化、智慧化和社会化。(贯穿全年)

2.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并监督项目实施。(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3.鼓励社会组织参加等级评估,4A5A级数达到65家以上。(完成时限:10月)

4.加大力度培育发展社会组织,重点扶持市级行业类、科技类、社会福利类、公益慈善类四大类社会组织。(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5.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双随机抽查等工作。(完成时限:11月)

6.健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六同步”“三纳入”。推进将党的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廉建设等纳入社会组织章程内容,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入章率达到96%以上。(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7.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新任负责人和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等。(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8.实施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重点加强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和社会团体退出工作、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等工作。(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9.加强政府购买民政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监督管理,发挥社服中心和慈善基地的作用,助力社会组织和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慈善事业(共7项工作)

1.开展慈善组织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完成时限:11月底)

2.深化“阳光慈善”工程,加强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3.开展“中华慈善日”“慈善一日捐”等慈善主题宣传活动。(完成时限:9月底)

4.发挥慈善基地作用,依托“无忧慈善”平台联动市镇(街)助联体,精准设计慈善项目,实现慈善救助融合发展。(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5.加强慈善人才队伍建设,每年开展培训、外出交流学习均不少于1次。(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6.推进镇(街道)民政服务站建设,挖掘特色“慈善空间”。(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7.持续有效推进社区发展基金会实体化运作,鼓励社区发展基金会参与多领域项目。(完成时限:贯穿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