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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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力度,严厉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违法行为,强化源头管控,消除家庭、企业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桐乡市消防救援大队开展常态化监管、检查,重点检查辖区内室内违规充电、“飞线”充电等违法行为,进一步确保火灾隐患清零。 现将3月份桐乡市电动自行车违规停充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2025年02月27日09时39分,沈某某在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洲泉镇金家浜村桐乡市骏希纺织有限公司实施城市道路以外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沈某某改正,并决定处以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的处罚。 案例二:2025年03月11日09时39分,康某在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洲泉镇青石村桐乡市洲泉鸿徳复合厂实施在城市道路以外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康某改正,并决定处以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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