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桐乡市规划管理服务中心(桐乡市测绘与地理信息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尤建锋 |
住所 | 桐乡市康民东路58号 |
开办资金(万元) | 413.00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补助 |
年初数(万元) | 413 | 期末数(万元) | 413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承担全市城市发展、区域协调、规划管理、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的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的起草工作;参与编制国土空间各类规划,承担规划设计单位资质预审;承担市本级城市风貌、城市设计工作;承担重大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划前期研究;承担市本级建设项目的具体规划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市本级基础测绘,参与全市卫星导航基准服务工作,承担测绘资质资格和测绘成果质量管理以及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地图和测量标志保护管理的技术性工作;参与测绘信用体系建设管理、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审核和测绘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承担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和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管理服务、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工作;承担空间规划相关的信息化建设及大数据管理工作,整合、归纳、管理以及开发分析利用相关数据资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0483070665649P | 举办单位 | 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桐乡市林业局) |
开展业务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2025年度,我单位在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1.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截至12月底,共计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91件(其中开发区79件),建筑面积8950.94万㎡(其中开发区133.82万㎡);其中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28件(其中开发区9件),建筑面积10.54万㎡(其中开发区1.24万㎡),工业项目规划许可证229件(包括承诺制工业项目151件,拿地即开工项目29件,开发区审批49件),建筑面积约684.55万㎡(其中开发区111.95万㎡)。2.规划图件的出具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国有土地供应计划,有序做好规划图件出具工作。截止12月底,出具规划图件989件,其中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局部图649件,用地红线图259件,管线规划图81件。为有效保障全市各类项目的落地,完成“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局部图审核工作416件;为加快推进政府性投资项目的报批,完成示意图审核61件。3.规划条件的拟定工作。截止12月底,共计拟定规划条件131件,包括经营性项目前期研究分析审核44项,工业用地规划条件出具76件。4.规划方案的审查工作。截止12月底,完成各类建设项目规划方案技术审查64项,建筑面积281.98万㎡;完成工业告知承诺制180项,建筑面积564.60万㎡,工业项目规划调整74件;完成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19件,建筑面积9.30万㎡。完成各类项目公示公告133次,其中批前公告120次。组织召开方案技术审查12次,同时,通过线上、线下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的形式,进一步保证项目落实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5.其他重点工作。一是完成机场净空省民航安全监督管理局报审工作4件;二是与审批科通力合作,完成工业用地供应推进和潜力手册;三是完善大运河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工作联系单,进一步加强对大运河沿线建设项目的管控要求;四是完成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新旧政策过渡期(5.20-6.11)完成工业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核60项,批前公示14项,变更2项;四是出台《关于桐乡市区开展立体生态住宅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顺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新形势,开展立体生态住宅试点工作。五是完成省级“双随机”抽查涉及规划许可的8个项目。6.做好信访、市长电话、提案议案等办理工作。共处理信访1件和信息公开103件,完成人民法院协助调查函2件,完成提案议案答复工作主办2件、协办2件。7.配合做好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相关会议的筹备工作。配合筹备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11次,办公室会议11次。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工业有机更新容积率下限问题。对于已满足原土地出让合同的企业改扩建要求,通过经信前评估准入后方能再进行工程建设审批,根据企业用地实际情况要求企业建设容积率宜高则高,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23〕2号)“19.促进工业用地有机更新……推动工业设备上楼,经批准实施改造提升的项目,在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前提下,容积率宜高则高,一般不低于1.5,有建设条件的项目可试点探索容积率2.0以上”。在日常工作中,因企业生产工艺、企业资金、经信准入等原因,在项目前期开发中有个别企业达不到容积率1.5的要求的现象出现。相应解决方案:在工作中对于新拿地的企业或是因资金或其他自身原因确实需要进行分期建设的,要求企业做好总平面设计并实行承诺制在分期建设最终逐步完成合同容积率,对具有开发潜力的企业要求在设计建设时充分考虑工业设备上楼,在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前提下,容积率宜高则高。对于技改和前评估准入项目,充分与经信部门做好对接,容积率宜高则高,严格按照经信准入意见控制下限。 |
四、下一步打算 | 1.《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的贯彻落实。《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已于2024年9月27日经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科室全体人员将进一步深入学习、对照《条例》内容,立足桐乡桐乡发展大局,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成果,严把规划审查关,抓好规划刚性执行。2.完善规划许可基础数据库。进一步整合规划许可全过程台账,从项目地块选址开始,到规划条件及红线图,再到规划方案审批,全流程跟踪,满足日常归档查档需求。同时配合测绘与地理信息科做好完善一张图系统工作。3.规范审批流程。对照规划许可行政审批行为,参照自然资源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要求,查找规划许可过程中的不足,及时改正完善,加强对乡村规划许可批前公示、批后公布等程序的规范要求。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无 |
相关资质认可 | 无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