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桐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非机动车管理所 | 法定代表人 | 叶挺 |
住所 | 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茅盾东路172号 |
开办资金(万元) | 14 | 经费来源 | 财政适当补助 |
年初数(万元) | 14 | 期末数(万元) | 14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非机动车管理及服务收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0483471060026A | 举办单位 | 桐乡市公安局 |
开展业务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桐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非机动车管理所成立于1988年4月,是桐乡市公安局下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管理全市非机动车的各项事务,对非机动车的管理业务主要接受由桐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进行工作安排并指导。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1.优化车辆登记管理。对全市28家社会化服务站开展场地设置改造,规范设置各类标识,压实登记服务站安全主体责任,2024年共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90267辆,登记准确率达到100%。坚持以数字化手段破题,在全市推广应用“智行”系统,实现了监管商家智能化、服务群众增值化、助力交管多维度。平台启用以来,主动预警整改不规范登记问题482个,二次抽查“零违规”,确保登记工作准确高效。2.开展路面违法整治。依托春节行动、夏季行动、“逢五”等专项统一行动,查处驾车载人、不佩戴头盔、逆向行驶等显见性违法行为136508起;溯源查处销售门店53家;对违法上路的“老头乐”车主警告1609人、处罚197人,暂扣车辆113辆、淘汰93辆,有效遏制了电动车违法。3.政策法规宣传推广。结合“罚一宣百”机制扩大宣传覆盖面,发布典型案例38起,分批次“点对点”发送“改装严查”的警示短信,累计上门宣传1500余次,推送短信4.1万条。定期与电动车销售商进行沟通交流,宣传电动自行车管理政策,督促销售商规范经营行为。推动建立电动自行车行业自律机制,引导销售商共同制定行业规范,加强对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监督,从源头上保障电动自行车安全性能。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1.管理资源有限:随着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管理任务日益繁重,而人员、设备等管理资源相对有限。在应对集中登记、大规模整治行动时,时常出现人手不足、设备老化等问题,影响工作效率和质量。2.宣传效果有待提升:尽管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但部分群众对非机动车管理政策法规的重视程度仍然不够,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宣传内容和方式可能还未能完全契合群众需求,导致宣传效果未达到预期。3.部门协作深度不够:在与其他部门协作过程中,虽然建立了基本的沟通机制,但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方面的协作深度还不够。例如,在涉及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案件处理时,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信息沟通有时不够及时准确,影响处理效率。 |
四、下一步打算 | 1.深化登记管理服务:持续优化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探索推行线上预约登记、自助登记等便民服务措施,提高登记服务的便捷性。加强对登记数据的分析应用,为电动自行车管理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供数据支持。2.强化路面秩序管控:加大对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与辖区交警中队的协作配合,开展常态化的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3.推动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非机动车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非机动车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车辆登记、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业务的信息化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效率和精准度。4.加强行业引导与规范:进一步加强与电动自行车行业的沟通协作,引导行业企业加强自律,规范销售和维修行为。推动建立电动自行车行业诚信体系,对违法违规销售商进行公示和惩戒,促进电动自行车销售行业健康发展。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无 |
相关资质认可 | 无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