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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4-10  16:12 来源: 浙江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浏览次数: 打印



单位名称桐乡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法定代表人徐斌
住所  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中山西路131号
开办资金(万元)10经费来源财政全额补助
年初数(万元)10期末数(万元)10
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社会养老服务指导和业务培训;开展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和审核,开展养老服务质量评估和检查等工作;完成桐乡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483761303321T举办单位桐乡市民政局
开展业务情况
一、基本情况2024年度,我单位在桐乡市民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1.2024年,桐乡市紧紧围绕“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居家+社区机构+智慧养老”的家门口幸福养老模式,努力构建“15分钟养老服务圈”,持续擦亮“桐享康养”养老服务品牌。2.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以下活动,一是推进新时期老龄服务创新。实施养老服务“爱心卡”工作。出台实施方案。顺利完成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高标准完成民生实事项目。新增社区食堂(老年食堂)4家、标准化助餐服务点37个、养老驿站19家。推进智慧养老应用。完善“e桐养”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应用平台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安居宝后台安全预警951次,通过“e桐志愿”场景开展志愿服务5348余次,对接“96345”服务平台,上架社会化服务单位,实现养老服务清单24小时在线服务。二是完善居家养老服务长效机制。修订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级评定标准。实施困难独居老人安全关爱守护项目。优化惠老助餐服务。出台《桐乡市惠老助餐服务可持续运营机制实施方案》。优化数字惠老助餐服务平台,实现微信点单和一体机智慧刷脸结算双通道。增加老年食堂助餐身份识别支付渠道,打通市民卡与智慧助餐一体机实时结算支付环节。“老年食堂梧桐2号店”及“杨家门未来社区食堂”的已成为老少皆宜的民生幸福“网红阵地”。三是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推进2家养老护理员“金牌工作室”建设。举办桐乡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参加2024年嘉兴市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桐乡市以总分第一的成绩获得团体一等奖。实施养老护理员能力提升和困难帮扶项目。桐乡市安和居养老院“海岛支老”工作获省里表彰。叶竹安获评浙江省老有所为成绩突出个人,桐乡市安和居养老院院长姚国莲获评浙江省养老服务工作成绩突出个人。5人次获“最美嘉兴人”称号。浙江椿熙堂护理员沈佳丽在省健康照护师技能竞赛上获得二等奖,并荣获“浙江省技术能手”称号。3.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如下:全年开卡“爱心卡”3.5万张,服务老人1.76万人次,老人满意率达98%以上。完成适老化改造资金兑付1134户,补助资金1785.4万元,完成率达300.57%,改造家庭满意率达95%以上,补助资金在春节前全部完成兑付。为全市近20万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总计费用:416.11万元。全年发放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金30.24万元。全年累计发放高龄津贴人数35万余人次,发放金额共计2100余万元。全年发放养老服务补贴8957人次,共计113.56万元。发放养老护理补贴435人次,共计6.36万元。全年助餐服务量达180万人次,其中特惠人次117万,普惠人次63万,助餐服务量居嘉兴首位。全面落实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制度,发放1525人次,累计发放金额47.61万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养老服务设施有待优化。二是个性化服务方式有待增加。
四、下一步打算一是强化老龄工作顶层设计。完善老龄工作机制,优化考核评价体系,推进民政部联系点工作及《企业参与养老服务研究》课题。规范基层老年协会,成立养老服务行业协会。整合老年教育资源。开展"敬老月"活动,推广老龄工作典型案例。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发展银发经济。二是推进养老服务规划落地。编制"十五五"老龄与养老服务业规划,构建四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推进市康养中心建设,完成安和居护理院等5个重点项目,规划崇福等重点镇街养老服务中心。强化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及智慧消防体系建设。三是打造家门口的养老服务。深化"互联网+养老"模式,推广养老服务"爱心卡"。优化智慧助餐平台,拓展社保卡支付功能。完善养老驿站24小时应急响应机制。实施认知障碍照护提升等5大惠老项目,完成省级友好社区试点验收。落实困难老人补贴制度,开展乡村游等特色服务。四是提升养老服务专业能力。加强老龄工作队伍培训,培育"双持证"护理员133名,持证护理员达27人/万老人。实施护理员能力提升计划,落实岗位津贴和困难帮扶。开展护理员评优表彰,优化人才发展生态。深化"海岛支老"行动,培育为老服务示范社会组织。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相关资质认可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