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严禁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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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09日,桐乡市消防救援局委托的洲泉镇执法人员对位于桐乡市洲泉镇的桐乡市炬力塑胶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内存在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行为。执法人员当场联系到了当事人沈某某,对其进行违法行为告诫和法制宣传教育,并告知如果当场整改完毕,依据《浙江省消防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第三版)》可以不予处罚,但当事人未进行当场改正,该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2025年05月09日,执法人员依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沈某某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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