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关人才政策的补充意见》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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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各类普惠性人才补助,对《关于强化人才服务体系建设打造一流营智环境的实施办法(试行)》及相关配套政策进行了补充,以下简称《意见》。 一、有关购房补贴。新引进高级技师符合产业需求并纳入当年度嘉兴市紧缺职业(工种)的,可享受同等于硕士的购(租)房、工作津贴政策。 二、有关租房补贴。首次引进后3年内租房费用可享受补助,补助须在首次引进后5年内申领完毕。 三、有关继续教育补贴。新取得高级技师的人员,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给予3万元奖励;农、林、牧、渔业生产及辅助人员给予1万元奖励;社会生产服务、生活服务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给予0.5万元奖励。 《意见》自2025年6月2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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