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11 | 年产4000吨高性能材料建设项目 | 桐乡市乌镇镇民兴集镇南鑫路199号 | 嘉兴年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盛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年产4000吨高性能材料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一)废水防治方面 项目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纳管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及总磷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规定的限值;总氮纳管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的B级规定,再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通过尾水排江工程排入钱塘江。 (二)废气防治方面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好污染防治措施。投料粉尘经车间密闭集气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高空排放;熔融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气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油烟经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中型规模标准 (三)噪声防治方面 营运期厂区应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防振措施,营运期噪声排放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四)固废防治方面 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进行分类、分质处置,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一般废包装材料、废滤网、废布袋、收集尘、废屋顶光伏配件经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冷却水系统沉渣、槽渣经收集后外运处理;废机油、含油废包装桶、其他废包装桶、废抹布和手套、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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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89385909传真:0573-88079233 通讯地址:桐乡市康民东路58号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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