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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桐乡市订单水稻、小麦良种奖励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求
发布时间: 2025-06-04  11:19 来源: 桐乡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为充分调动农民生产水稻、小麦良种的积极性,稳定水稻、小麦生产种源,现对《桐乡市订单水稻、小麦良种奖励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征求时间:2025年6月4日至6月13日。在意见征求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桐乡农科所粮油部反映。

联系人:沈足金       联系电话:88102502


桐乡市订单水稻、小麦良种奖励项目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奖励对象

我市范围内与持有效水稻、小麦种子生产许可证的种子企业签订订单合同,并按订单交售水稻、小麦良种的规模种粮主体。

二、奖励标准 

按照当年桐乡市粮油产业政策执行。 

三、操作程序

(一)省内有关水稻、小麦良种收购企业(持有相应品种有效生产许可证)与我市种子生产者签订良种生产合同,并建立分户“良种生产计划表”(附件1)。 

(二)种子生产基地所在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对种子收购企业提供的分户良种生产计划表、良种订单合同,以及订单水稻、小麦良种生产面积和种子生产的合法性进行核实,对审核情况进行确认并加盖公章。

(三)桐乡市农业农村局统一审核汇总良种生产计划,并填写订单良种生产计划汇总审核表(附件2),于6月30日前报省种子管理总站。

(四)水稻、小麦良种收购结束后,有关种子收购企业和种子生产者提交良种订单合同、种子入库单、种子收购发票、转账凭证、种子生产田块区域图及相关照片至桐乡市农业农村局。

(五)市农业农村局填写“订单良种奖励资金发放表”(附件3),并把补贴信息在桐乡市政务信息公开网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会同桐乡财政局发文,通过一卡通将奖励资金拨付给种子生产者。6月底前,桐乡市农业农村局和桐乡市财政局将上年度订单水稻、小麦良种奖励实施情况和审核汇总表(附件4)联合上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

四、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要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分工,及时审核与上报,共同做好订单良种奖励工作。

(二)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虚报水稻、小麦良种生产面积以及申报材料造假的责任主体要列入黑名单,并视情节轻重,在1-3年内取消享受相关补贴资格。

(三)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要广泛宣传订单良种奖励政策,指导种子企业做好订单良种生产基地落实、订单合同签订、材料上报等工作,确保惠农政策的实施效果。

附件:1.浙江省订单水稻、小麦良种生产计划表

2.浙江省订单水稻、小麦良种生产计划汇总审核表

3.桐乡市订单水稻、小麦良种奖励资金发放表 

4.浙江省订单水稻、小麦良种奖励资金汇总审核表


附件1












浙江省订单水稻、小麦良种生产计划表


种子企业(盖章)

负责人:

填表人:


单位:亩、公斤

订单品种


生产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至


生产地点

(具体到村)

生产者明细

编号

生产者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工商登记注册号

联系电话

计划生产

乡镇审核

备注

面积

数量

实际落实面积

















































































小计

/

/

/

/














乡、镇、街道政府核实意见:(公章)

审核经办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1、本表(除审核栏外)由订单种子企业填写,并附上种子生产许可证复印件;2、由乡镇依据合同核实后报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附件2














浙江省订单水稻、小麦良种生产计划汇总审核表



种子企业(盖章)



负责人:



填表人:





农业局(盖章)








单位:亩、公斤、万元


水稻种子

小麦种子

备注


品种

面积

种子数量

核定面积

核定最高奖励金额

品种

面积

种子数量

核定面积

核定最高奖励金额




































































































合计
























审核负责人(签字):


审核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注:1.本表(除“核定”栏外)均由订单种子企业填写,县级农业局审核并签字后上报,省农财两厅据此核算预拨奖励资金;



2.“核定面积”根据乡镇审核的实际面积(附件1)填,“核定最高奖励金额”每交售50公斤种子分别奖励常规稻30元、杂交稻100元、小麦30元,按实际种植面积奖励,每亩最高分别不超过常规稻240元、杂交稻300元、小麦150元。


3. 本表于6月30日前报省种子管理总站。

4.本表电子稿同时通过农民信箱发省种子管理总站产业科童琦珏(联系电话:0571- 86757077)。

附件3



桐乡市订单水稻、小麦良种奖励资金发放表




序号

生产者名称

身份证号(企业信用代码)

银行账号

作物种类

品种名称

生产面积

交售种子数量

补贴 金额

联系电话



































































































































合计





















注:1、本表除“初审”和“核定”栏外均由订单种子收购企业填写,并附订单水稻小麦种子收购凭证。

2、拟奖励金额计算时,严格执行“每交售常规水稻种子50公斤奖励30元,按实际种植面积最高奖励每亩不超过240元,杂交水稻种子50公斤奖励100元,按实际种植面积最高奖励每亩不超过300元;小麦种子50公斤奖励30元,按实际种植面积最高奖励每亩不超过150元标准。”

3、作物类型填写常规早稻、杂交早稻、常规晚稻、杂交晚稻、小麦。本表一式三份,上报县级农业、财政局各一份,种子企业留存一份。

附件4














浙江省订单水稻、小麦良种奖励资金汇总审核表



农业局(盖章)












财政局(盖章)














审核经办人(签字):                                                单位:亩、公斤、元


序号

县(市、区)

作物类型

订单企业名称

品种名称

生产面积

种子投售数量

奖励金额

备注


















































































合计




















注:1、县级农业主管部门根据附件3奖励资金发放表汇总,报省级农业主管部门一份,县农业主管部门留存一份。



2、本表电子稿同时通过农民信箱发省种子管理总站产业科童琦珏(联系电话:0571- 86757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