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天花园二期退还物业保修金事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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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桐乡市华银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春天花园二期项目八年保修期已届满,经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桐乡市华银房地产有限公司登记状态为注销。根据《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桐乡市春天花园业主委员会提交的书面申请,现将该项目保修金余额退还至全体业主维修资金账户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天。如对该事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桐乡市春天花园业主委员会及我中心提出异议,异议应当载明不予退还物业保修金的理由和相关事实、异议人姓名(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公示期满未收到书面异议(或异议撤销)的,按照相关规定我中心将该项目保修金余额退还至春天花园二期全体业主维修资金账户。 联系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中山东路818号523室 联系电话:0573-88621052 桐乡市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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