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483002558315K/2026-1010538524 | 发布机构: | 司法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6-09-07 |
| 组配分类: | 部门及镇、街道文件 | 文件编号: | 桐司〔2026〕14号 |
|
关于印发《桐乡市2026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
||||||||
|
||||||||
|
| ||||||||
|
各镇(街道)司法所,相关市级部门(单位): 现将《桐乡市2026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26年度守法普法工作成员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
桐乡市司法局 2026年9月7日 桐乡市2026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九五”普法启动实施的第一年。今年全市守法普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学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锚定“我为桐乡作贡献”核心导向,不断强化“外争资源、内增活力”,全力提升法治服务供给效能,为“全力争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标兵,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桐乡崭新篇章”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强化凝心聚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切实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将学习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必修课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学好用好《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争当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行动表率。 2.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守法普法工作,充分发挥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网络等,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 3.深入学习宣传法治浙江建设的伟大成就。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有关法治思维、法治文化和法治浙江的重要论述,宣传好20年来法治浙江建设的发展历程、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展示好习近平同志绘就的法治浙江建设蓝图和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的新成就。 二、抓好宣传贯彻,确保法治宣传教育法有效实施 4.压实普法责任。巩固提升“大普法”工作格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强化统筹协调和责任落实,进一步压实各有关部门(单位)普法责任,统筹推进系统内和社会面普法。 5.加大宣传力度。将《法治宣传教育法》贯彻实施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相关学习纳入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面向普法工作者及普法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分层分类培训,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坚持实干笃行,全面启动“九五”普法工作新征程 6.做好总结提炼。全面总结“八五”普法以来的工作成效与实践经验,认真做好“八五”普法先进推荐报送和先进表彰工作。 7.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多层次集中宣传“八五”普法先进典型和工作经验,大力宣传全省“九五”普法规划新举措、新内涵、新目标,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全民普法的良好氛围。 8.实施“九五”普法。根据全省“九五”普法规划,谋深抓实全市“九五”普法目标任务和重点举措,结合桐乡实际,指导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全面部署、实施“九五”普法工作。 四、突出分众精准,推动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走深走实 9.深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进一步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职述法工作,持续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全覆盖、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全覆盖。组织开展非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考试和全市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 10.深化青少年学法用法。健全完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协同机制,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深化“法育青蓝”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教育品牌建设,组织开展法治研学等系列活动,推进法治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 11.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专项普法活动,通过法律讲堂、以案释法析理等多种形式,深化送法进企业活动。持续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 12.抓好新业态群体学法用法。针对性加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围绕劳动合同、工伤认定等提供精准普法服务。选培新业态群体“法律明白人”,助力新就业群体学法用法,提升新就业群体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明确工作重点,组织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13.长效化开展宪法、民法典等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宪法宣传十进”,集中开展第十三个国家宪法日和第六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广泛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工作。 14.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聚焦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等重点任务,广泛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数字经济发展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公平竞争、住房、生态环境、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城乡居民和市场主体的法治获得感。 15.加强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广泛开展以国家安全为主题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广泛开展加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普法工作,引导各族群众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 六、坚持守正创新,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6.传承弘扬优秀法治文化。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新打造“法治+非遗”“法治+文旅”普法品牌,推动全市法治文化传承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动法治文化与红色文化、地方文化等融合发展。 17.实施法治文化惠民工程。充分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公共文化机构等阵地资源,在重大节庆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突出“地域特色、部门特点、行业亮点、一地一品”原则,打造具有桐乡辨识度和影响力的法治文化精品示范带。 七、突出强基导向,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18.强化基层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围绕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规政策,深化基层法治宣传教育。支持和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禁毒品、反邪教、防电诈等法治宣传教育。 19.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高质量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深化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培育,不断深化基层法治实践,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强村社“两委”班子成员法治教育培训,充分发挥其在依法治村中的作用。 20.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广泛整合普法志愿队伍力量,深入群众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升普法志愿服务质效。持续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重点在村社“两委”班子成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人民调解员中培育骨干力量。
附件
2026年度守法普法工作成员单位 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
一、共性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系统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切实抓好《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学习贯彻,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热潮。 (二)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精心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持续擦亮“宪法与浙江”法治金名片,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 (三)深化民法典学习宣传。创新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各单位要将法治宣传教育法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主动将普法融入日常管理、服务、执法和争议解决过程,综合运用释法说理、疏导回应、指导示范、组织听证、发布解读典型案例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五)大力宣传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法律法规。主动融入中心工作,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大力宣传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服务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助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六)深入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法律法规。围绕城乡区域协调、收入分配改革、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先进文化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社会治理创新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以新时代“千万工程”为牵引,重点推进村(社区)法治建设,支持、指导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基层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七)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和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实施分众化、精准化普法,推动公民法治素养在实践中养成,着力夯实与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桐乡相适应,具有良好法治素养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八)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原则,推动各单位紧密结合实际特色化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形成社会大普法合力。创作与发布普法短视频,增强普法吸引力和感染力。 (九)繁荣发展地域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法治文化,制作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法治影视、舞台剧目、文艺作品、图书等,打造特色鲜明的法治文化品牌,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艺创新发展。充分运用新平台新技术新产品和无障碍方式,精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十)进一步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做好本单位领导干部学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组织好本单位公务员学法用法学习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二、个性工作 (一)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 1.进一步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监督,不断提升政府及组成部门负责人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持续擦亮人大监督“金字招牌”。 2.在开展人大常委会监督过程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3.充分发挥好人大代表的作用,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为代表服务、支持代表履职、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过程之中。 (二)市政协社会法制与民宗港澳台侨委 1.服务市政协开展民主协商,在民主协商中做好法治宣传,推进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2.用好“委员会客厅”“请你来协商”等平台,服务我市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律法规实施。 3.组织市政协委员、法律专家开展“送法律下乡”活动,举办法律咨询、法律讲座,赠送法律宣传手册、书籍等,营造法治氛围。 (三)市法院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利用人民法庭、共享法庭等平台载体,以公开庭审、发布典型案例、法治进村社等多样形式开展普法宣传,讲好桐乡法治故事。 2.聚焦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民工、新业态劳动者等特殊群体,开展分众化、精准化普法。常态化开展“百庭进百村”“送法进校园”“送法进企业”“送法进社区”等活动,让法治阳光惠及各类群体。 3.强化司法办案全过程中的以案普法,推进融媒体矩阵建设,加强“双普”基地、“融普”阵地等建设,丰富法治文化和普法形式,加强对民生热点问题的普法宣传。 (四)市人民检察院 1.开展2026年服务企业普法活动,持续深入开展“送法入企”,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2.举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主题开放日活动,在“浙里花开”省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引领下,持续擦亮“浙里花开·蒲公英”未检工作室品牌。 3.延伸开展“法治班主任”项目,持续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开展常态化普法,提升法治教育针对性、实效性。 4.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媒介,健全完善检察全媒体矩阵,持续擦亮“桐锣烧”检察宣传品牌,策划优质普法栏目,拓展公众普法广度。 (五)市委组织部 1.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的中心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进党校、进课堂。 2.指导落实党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法治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化领导班子会议学法制度,强化领导干部学法普法用法“领头雁”作用。 3.通过公务员云讲堂组织全市公务员开展学法用法培训,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治教育。 (六)市委宣传部 1.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总体部署。 2.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普及。创新宣讲形式,围绕“大学生讲总书记思想”主题,深化“8090”和“00后”等新时代理论宣讲,以理论走亲、蹲点宣讲等形式持续宣讲好习近平法治思想。3.依托基层文化阵地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化“法治桐乡”建设主题宣传,协调主流媒体做好法治领域宣传,为普法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七)市委统战部(民宗局) 1.在全市宗教领域推进以宪法为主题的“十百千万”普法行动,持续提升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治素养。 2.开展“和谐宗教 法在心中”宗教法治面对面活动,加强宗教场所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3.深入开展宗教领域宪法宣传月活动。 (八)市委政法委 1.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治浙江建设 20 年”主题宣传。 2.推进“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组织资深专家开展法治宣讲。 3.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深入企业、社区、学校和农村法治宣讲,助力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九)市信访局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深入落实干部下基层开展信访工作,全心全意为群众排忧解难。 2.开展《信访工作条例》《浙江省信访工作办法》学习宣传教育,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让群众自觉遵守信访秩序、合理合法表达信访诉求,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十)市发改局 1.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做好发改领域重点法律法规宣传解读。 2.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加强民营经济领域法治宣传教育。 3.结合国家节能宣传月宣传主题,加大节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公众树立绿色用能、节约能源理念。 (十一)市经信局 1.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做好民营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人员等普法工作,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民营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2.利用“桐企之家”微信公众号平台宣传宪法、民法典,对省级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意见开展解读,公告企业奖补政策、项目申报清单流程等,帮助企业获取涉企政策、法规信息。 3.压实工作责任,牵头推进我市《嘉兴市智能网联车辆道路测试与应用促进条例》的宣传教育和相关法定工作任务落实。 (十二)市教育局 1.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进学校”活动。 2.以宪法教育为核心,积极参加第十一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协同开展“法育青蓝”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 3.汇聚普法工作合力,加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吸纳优秀司法所长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提升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履职实效,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4.部门协同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建立与检察院、公安等部门的联合协作机制,开展好法治班主任进班级活动,全面推进常态青少年法治教育和违法犯罪线索排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等工作。 (十三)市公安局 1.围绕公安业务领域重点推进打防电诈、全民禁毒、交通安全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做好《嘉兴市智能网联车辆道路测试与应用促进条例》的宣传教育和相关法定工作任务落实。 2.融合社会热点、前沿科技、特色文化,加强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办法》普法宣传,推进《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修订及低空安全法律宣传工作,助推新法全面贯彻落实。 3.充分利用“桐乡公安”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网络平台账号,紧贴社会热点问题与群众关心的新闻实事,积极创作公安普法短视频、微电影。 4.组织开展送法入企、送法进校、送法下乡等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等角色优势,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协助学校、企业等主体做好法治宣传教育。 (十四)市民政局 1.持续深入开展社会组织领域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养老、慈善、社会救助、老年人权益、未成年人保护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服务。 2.针对残疾人群体,联合残联等部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服务,提升残疾人依法维权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相关规定,综合运用语音、大字、盲文、手语等无障碍信息交流方式,对残疾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十五)市司法局 1.推进全市“九五”普法实施,指导监督各部门落实普法责任制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推动全民普法。 2.聚焦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开展法治宣传,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宣传教育法、民营经济促进法等专项普法和“12·4”国家宪法日、“宪法与浙江”“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主题宣传活动。 3.做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加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培育,强化基层法治实践工作,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4.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大力发展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等普法队伍,不断提升普法宣讲和志愿服务工作质效。健全普法志愿者队伍,培育一批普法志愿者优秀团队和品牌活动。持续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重点在村社“两委”班子成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人民调解员中培育骨干力量。 5.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擦亮“法治+非遗”“法治+漫画”“法治+文旅”等特色普法名片,积极培育法治文化研学路线。组建法治微视频创作工坊,推出一批法治文化精品作品。 (十六)市财政局 1.积极开展财政相关法规的宣传教育。健全财政干部日常学法制度,在财政干部轮训、业务培训中安排相关法律法规学习。 2.大力宣传与财政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财政法治宣传“进农村”“进机关”活动等。 (十七)市人力社保局 1.深化“开工第一课”法治宣传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相关规定,针对进城务工人员群体的需求和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2.开展就业创业法治宣传活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宣传落实《浙江省就业促进条例》,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系列活动,有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3.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法治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咨询、资料发放、视频展播及面对面宣讲等多种形式,为群众提供“看得懂、算得清”的参保规划服务,切实提高政策知晓率和参保缴费率。 (十八)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统筹开展自然资源主题日法律法规宣传。紧扣“国家宪法日”“世界地球日”“世界海洋日”“全国土地日”“测绘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自然资源主题法律法规系列宣传活动,全面提升社会公众对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知晓度和参与度。 2.常态化推进“以案治本”行动,通过案件风险提示、发布行政争议案例集等方式,强化土地征收、信息公开、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源头治理,有效规范行政行为,防范化解行政争议。 3.依托自然资源普法阵地、“自然学堂”等平台,落实法规政策宣讲机制,切实增强普法的精准性和时效性。 (十九)市建设局 1.围绕民生关切热点加强住房和物业服务领域普法力度,深入开展《住房租赁条例》《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加强住房保障政策解读,提升住房租赁市场规范水平和物业管理法治化水平。 2.扎实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建筑施工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开展“送法入企”活动,针对性指导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引导企业依法经营,助力建筑企业转型升级。 (二十)市交通运输局 1.开展“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信用交通月”“宪法宣传月”等主题普法活动,做好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普法教育。全面强化公路路政管理效能,凝聚全社会“爱路护路”情感共鸣,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通过“精准普法+全民护路”,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护路实践相融合,营造浓厚爱路护路社会舆论氛围。 2.深化“桐交法润”法治服务品牌建设,制定落实年度普法计划,组织开展精品普法活动。拓展普法宣传渠道,优化“浙里办-桐交法润”法治端口,构建“事前防控”式合规治理新体系。 3.做好《嘉兴市智能网联车辆道路测试与应用促进条例》的宣传教育和相关法定工作任务落实。 (二十一)市水利局 1.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为契机,开展《节约用水条例》等涉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2.组织开展联防联控活动,通过开展联合巡河、联合检测、联合执法等,学习管河护河经验,推动幸福河湖建设。 3.开展以案释法系列活动,收集整理典型案例,以生动具体的案例为内容,制作视频、折页等不断提升宣传效果。 (二十二)市农业农村局 1.深化主题普法活动,构建全域覆盖格局。深化“三农四季大普法”,春季结合“绿剑”执法等活动开展送法服务;夏季联动禁渔护水行动开展以案释法;秋季结合农民丰收节等活动开展普法宣传;冬季组织“宪法进农村”主题宣传活动,推进宪法法律进村入户。 2.抓实执法普法融合,提升法治服务质效。深化“执法+普法”机制,以农业“绿剑”、渔政“亮剑”系列执法行动为抓手,全面推行“办案说理+文书释法+案例普法”模式,适时发布普法案例。 (二十三)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1.开展文旅领域法规宣贯工作。推动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浙江省旅游条例》等进景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史学习教育基地等,开展专题普法宣贯活动。 2.积极开展法治主题作品创作。结合“跟着微短剧来学法”、“文艺赋美工程暨公共文化共同体建设”等专项行动,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纳入到文艺创作中去,力争创作一批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高质量法治文艺作品。 3.多平台开展法治主题宣传。充分发挥新媒体账号的传播效应,通过互联网平台、讲座、展览等线上、线下多渠道方式,进行法治宣传。 (二十四)市卫生健康局 1.积极做好新修订的卫生健康法规政策宣传。针对性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提升公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 2.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加强法治建设,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及防诈反诈能力和水平。 3.积极利用相关疾病防治日(周)等时间节点和“一米阳光”义诊等活动,推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十五)市应急管理局 1.以“安全生产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等主题宣传教育为载体,做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宣贯工作。 2.加强普法阵地建设。立足各地资源优势,建强用好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科学规划理论教学、应急实践、法治宣传、数字化服务等功能区域,通过“体验+教学”模式,切实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助力全市应急管理法治化水平稳步提升。 (二十六)市审计局 1.持续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宣传贯彻活动。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辅导等形式,广泛学习宣传条例内容。 2.加强审计现场管理和全流程审计质量控制。压实审计质量分级负责制,持续提升审计项目质效。 3.持续落实法治专题学习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学习制度,开展全员应知应会测试;组织审计质量培训,提升依法审计能力和水平。 (二十七)市市场监管局 1.主题化推进“法治下基层”活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集需求,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企业组织开展好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和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市监法治文化品牌建设,推动广大干部职工、经营主体、社会各群体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不断优化法治宣传教育实践路径,系统化推进法治建设向基层扎根。 2.专题化开展“重点节日、重点领域、重点工作”宣传教育。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与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颁布施行纪念日,以及“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日等行业宣传日等重要、特殊时间节点,对各类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社会公众集中开展具有市场监管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 3.深化迭代“学法考法说法赛法”活动。常态化运用省局“学法考法”系统,完成年度法律知识学习及法律知识考试,鼓励干部积极参与说法普法,丰富线上线下普法活动。 (二十八)市统计局 1.结合“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9·20”中国统计开放日等,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 2.落实普法责任制,将统计法治宣传融入统计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推动统计普法精准化、场景化、数字化升级,以群众更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互动性,让统计普法更接地气、更具实效。 (二十九)综合行政执法局 1.持续推行说理式执法。推动全系统将释法明理贯穿执法全流程,做到执法与普法相结合。 2.加强新媒体平台宣传。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做好城市管理、划转事项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对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及时跟进解读,同时与线下普法活动做好协同联动。 3.组织法治能力培训。通过举办培训、技能比武等形式,推动全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更新法律知识,提升业务技能,全面提高法治素养。 (三十)市生态环境局 1.全面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生态环境法典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必修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同时,广泛开展法典的宣传与培训,深入学用法典条文,精准把握法典在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等方面的制度创新。 2.结合“六五”环境日、“8·15”全国生态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3.深化以案说法,强化案例教育,加强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的发布与解读,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的警示、指导和规范作用。 (三十一)市总工会 1.落实普法责任,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学习宣传贯彻专题活动,举办“工会法进企业”专场活动,加强对劳动法等与职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 2.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专项行动,推广“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法律服务”模式。 3.深化职工法律服务机制,充分发挥职工法律服务律师团作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推广“工会智能法律服务系统”和“12351”职工维权服务热线,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三十二)团市委 1.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落实《浙江省持续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7年)》,多措并举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2.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宪法宣传基层行活动,通过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开展一系列寓教于乐、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宪法宣传活动,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思想和法治意识潜移默化、深入人心。 (三十三)市妇联 1.聚焦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深化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品牌,联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反家暴、防性侵、反拐卖等专项普法。 2.依托巾帼普法志愿队,推进法治宣传进家庭、进社区、进企业,重点普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常态化开展家庭法治教育、婚恋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普法服务,助力提升妇女儿童及家庭法治素养。 (三十四)市流管中心 1.广泛开展流动人口普法宣传,积极在新媒体中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增强与流动人口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社会责任意识教育。 2.健全完善新居民学法用法制度,推进新居民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组织“新居民学法用法活动月”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3.将新居民法治宣传教育的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列为对各镇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年度督查的重要指标,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普法任务的有效落实。 (三十五)市传媒中心 1.加强对新闻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提高新闻从业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 (三十六)市税务局 1.大力宣传各类税费法律法规政策,切实加强税费政策解读 工作,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多维度办税缴费咨询辅导、税收普法宣传服务。 2.开展第35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组织全市税务分局、税收普法阵地联动开展税收普法宣传。 3.依规开展打击涉税违法案件,积极发挥以案说法的警示教育作用。 (三十七)市烟草专卖局 1.抓好本单位、本系统普法责任制落实。 2.重点宣传普及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政策。加强烟草零售户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教育,做到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卷烟市场经营秩序。 3.加强电子烟法律法规及政策宣贯,引导电子烟市场主体自觉守法经营。加强售烟(含电子烟)网点法律宣贯,督促全面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售烟(含电子烟)警示标志。加强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形成监管震慑,防止互联网领域电子烟对未成年人的侵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