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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83MB1602660R/2025-1010456036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25-12-31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专家解读】《桐乡市2026-203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12-31  15:16 浏览次数: 打印


政策原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市2026-203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稳定粮食生产能力,桐乡市农业农村局、桐乡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桐乡市2026-203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办法》(桐农〔2025〕154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核心内容、操作流程及工作要求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与制定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市2026-203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稳定粮食生产能力,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关于促进粮油产业稳定发展的意见》(浙农种发〔2025〕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桐乡市2026-203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办法》,旨在通过精准补贴引导水稻种植面积,稳定粮食生产能力,保障种植主体合法收益。

二、政策核心内容

(一)补贴对象

本政策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或通过合法土地流转(签订规范流转合同)从事粮食生产的实际种粮主体,具体包括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种植大户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纳入补贴范围。

(二)补贴面积核定依据

以上一年实际种植水稻的耕地面积为固定补贴基数,同一地块当年种植2季及以上水稻的,仅按一季面积计算补贴基数,不得重复核算。

补贴基数需经镇级第三方专业机构测绘确认,形成矢量数据、影像资料等电子台账,作为补贴核算的依据。

(三)补贴标准

实行普惠性补贴政策,补贴标准根据年度上级财政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额,结合全市核定的补贴面积综合测算确定。

三、操作程序

操作程序为村级申报审核、镇级审核汇总、市级审查、资金公示与发放四个流程。

政策解读单位:桐乡市农业农村局粮油部

联系人:徐建强

联系电话:0573-88181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