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483MB1602660R/2025-1010456036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日期: | 2025-12-31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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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桐乡市2026-203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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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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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市2026-203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稳定粮食生产能力,桐乡市农业农村局、桐乡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桐乡市2026-203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办法》(桐农〔2025〕154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核心内容、操作流程及工作要求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与制定依据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市2026-203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稳定粮食生产能力,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关于促进粮油产业稳定发展的意见》(浙农种发〔2025〕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桐乡市2026-203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办法》,旨在通过精准补贴引导水稻种植面积,稳定粮食生产能力,保障种植主体合法收益。 二、政策核心内容(一)补贴对象本政策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或通过合法土地流转(签订规范流转合同)从事粮食生产的实际种粮主体,具体包括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种植大户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不纳入补贴范围。 (二)补贴面积核定依据以上一年实际种植水稻的耕地面积为固定补贴基数,同一地块当年种植2季及以上水稻的,仅按一季面积计算补贴基数,不得重复核算。 补贴基数需经镇级第三方专业机构测绘确认,形成矢量数据、影像资料等电子台账,作为补贴核算的依据。 (三)补贴标准实行普惠性补贴政策,补贴标准根据年度上级财政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额,结合全市核定的补贴面积综合测算确定。 三、操作程序操作程序为村级申报审核、镇级审核汇总、市级审查、资金公示与发放四个流程。 政策解读单位:桐乡市农业农村局粮油部 联系人:徐建强 联系电话:0573-8818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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