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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83MB1602660R/2026-1010563667 发布机构: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26-08-05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桐乡市生猪收入保险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8-05  14:51 浏览次数: 打印


政策原文

为助力桐乡市生猪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强化基础产能的保护,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桐乡监管支局联合起草了《桐乡市生猪收入保险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近几年,生猪价格一直下滑,严重影响了生猪养殖户的收入,重要农产品的保供也受到了影响。制定本方案,旨在进一步抓好我市生猪稳产保供工作,缓解生猪收入波动时对养殖主体的影响。

二、制定依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印发2026年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要点的通知》(浙农计发〔2026〕5号)提出,实现主粮作物、生猪等重要农产品保险覆盖率分别超80%、90%,更好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农业高质量发展、农民增收和乡村全面振兴的作用;《嘉兴市农业农村局 嘉兴市财政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关于印发<嘉兴市生猪收入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本方案分四方面内容:一是指导思想。根据全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通过政策扶持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健全生猪风险防控体系,完善稳定生猪生产支持政策,全面保障重要农产品稳定供应。二是基本原则。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三是方案内容1.投保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养殖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生猪养殖主体;2.保险标的为符合条件的生猪;3.承保机构为桐乡市政策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共保体;4.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疾病疫病、市场价格波动等原因造成被保险人养殖保险生猪的实际收入低于保险收入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5.保险金额及数量确定:每头保险金额参照保险生猪价格和约定出栏重量确定,具体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6.保险期间为一年;7基准费率;8.配套补贴政策:桐乡市财政对年度内投保的养殖户予以每头生猪26元的保费补助,超过部分由生猪养殖户自行承担;9.赔偿处理:赔偿金额=保险金额(元)×收入跌幅系数,收入跌幅=(保险收入-实际收入)/保险收入;四是保障措施。

四、施行时间。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五、解读单位。桐乡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科,联系电话:8810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