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拟为见义勇为人员张永华申请奖励的公示
|
||||||||
|
||||||||
|
| ||||||||
|
张永华,男,63岁,身份证号码330*************12,政治面貌:群众,户籍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百乐小区656号,现居住:桐乡市梧桐街道百乐小区656号,工作单位:安乐村保洁员。 2026年2月19日15时50分许,张永华在从事保洁工作经过桐乡市梧桐街道安乐村振华路健康步道旁(昌乐桥南面)时,不顾个人安危,勇救落水儿童一名,事迹突出。为弘扬社会正气,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等文件规定,拟对张永华同志的见义勇为行为向桐乡市人民政府申请授予嘉奖一次。公示期7天(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7月15日)。如有问题,请向桐乡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73-81298102。
桐乡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6年7月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