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要闻动态 > 公示公告
关于公布桐乡市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8-09  11:14 来源: 市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打印




自2026年10月1日起,我市工伤职工需到桐乡市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就诊,若未按规定前往非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工伤基金不予支付。此外,我市工伤职工前往嘉兴市外医疗机构就诊,需提前报桐乡市社保经办机构备案申请,未按规定提前备案审核的,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实行动态更新,就诊前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si.12333.gov.cn/)、“掌上12333”APP、或通过电子社保卡渠道搜索“工伤保险医疗机构查询”查询最新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名单。

以下附上目前最新桐乡市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名单:

桐乡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汇总表

序号

协议机构名称

1

桐乡第一人民医院

2

桐乡第二人民医院

3

桐乡第三人民医院

4

桐乡第四人民医院

5

桐乡东方医院

6

桐乡新华医院

7

桐乡市皮肤病防治院

8

桐乡市中医院

9

桐乡市妇幼保健院

10

桐乡市康复医院

11

桐乡市石门镇中心卫生院

12

桐乡市洲泉镇中心卫生院

13

桐乡市河山卫生院

14

桐乡市高桥街道卫生院

15

桐乡市屠甸镇卫生院

16

桐乡市大麻镇卫生院

17

桐乡市梧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8

桐乡市凤鸣街道卫生院

19

桐乡市崇福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

桐乡九悦医院

21

浙江雅达国际康复医院

22

嘉兴市康慈医院

桐乡市工伤保险待遇咨询电话:0573-88198106

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到周五)

          8:30-11:30;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