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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83002558024G/2026-1010563287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26-06-05
组配分类: 市政府及政府办文件 文件编号: 桐政办发〔2026〕11号
统一编号: FTXD01-2026-0001 有效性: 有效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上海交通大学桐乡高等研究院“壹号湾”建设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6-16  15:28 来源: 市政府办 浏览次数: 打印



政策解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关于支持上海交通大学桐乡高等研究院“壹号湾”建设的若干政策》已经市十七届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4日

关于支持上海交通大学桐乡高等研究院

“壹号湾”建设的若干政策

为支持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新型研发机构等前沿科技力量在桐乡集聚发展,加快桐乡科技创新建设,打造未来产业新的增长极,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特制定支持上海交通大学桐乡高等研究院“壹号湾”建设的若干政策。

一、全力支持项目招引和产业化发展

(一)支持重大项目招引。

鼓励新引进各类优质产业项目及数字经济等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的项目,支持企业购置生产性设备加速落地。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各平台可自定给予入驻企业运营支持。鼓励产业基金支持产业项目落地,符合条件的给予基金支持。(责任单位:市经信局、财政局、相关镇<街道>)

(二)构建企业培育体系。

加强工业企业及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培育,支持企业上规提质扩大经营规模。支持企业积极参评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加强科技领军企业培育,支持企业申报省级及以上科技领军企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科技局)

(三)鼓励企业加大投入。

加强企业研发投入支持力度,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支持企业主导或参与标准研制、开展自愿性认证、品牌推广同步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场监管局)

二、全力打造产业创新策源地

(四)促进未来产业技术创新。

支持企业开展面向人工智能、商业航空、合成生物、量子科技等未来产业的前沿技术研究,加强高端科学仪器、科研试剂、基础软件等自主研发和市场化应用,对新获得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支持的,按年度到位资金额的20%,给予单个项目最高3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五)强化高能级创新平台力量。

支持企业牵头新建、重组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高水平创新平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六)支持项目创新成果应用。

支持企业参评国家级、省级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软件。(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三、全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七)构建多元化创新投入格局。

支持科研团队引入社会力量出资投入前期研究和成果转化。对于经评审认定的特别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根据场地、设备购置、技术创新等方面需求,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启动经费(桐高院和市财政按1:1配套)和最高3000万元的股权或债转股资金。(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

(八)加强科创金融支持。

发挥耐心资本作用,设立15亿元规模母基金,大力支持投资机构合作设立子基金,投早投小投长期。初创企业获社会资本投资的,最高补贴30万元。鼓励银行机构加强业务创新,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担保费全额减免、最高200BP利息补贴,每年最高补贴10万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九)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公共平台。

加快建设共性技术平台、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等,支持科技成果的二次开发、工艺验证和试生产。支持企业参评国家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支持企业参评省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责任单位:市经信局、科技局)

四、全力强化创新要素支撑

(十)保障算力语料要素供给。

支持企业通过购买智算、超算算力服务产品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支持企业通过合规运营的数据交易平台或数据可信空间,购买非关联方语料进行大模型研发和应用。(责任单位:市经信局、政务服务办<数据局>)

(十一)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交流。

支持各类创新主体牵头组织或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共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提升国际影响力。支持优质国际科技组织经营,根据其运营绩效,连续三年每年给予不超过总运营支出30%、最高200万元的绩效经费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十二)加强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育。

支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等布局优化,大力引进海外优秀博士后。在博士后“两站一基地”日常经费资助的基础上,连续三年分别给予海外高端人才、应届海内外高校博士毕业生、“两站一基地”所在单位招收的非在职博士后每人每年5万元、3万元、3万元的生活补助,给予“两站一基地”所在单位招收的在职博士后一次性1.5万元的生活补助。面向桐高院,探索实施“双聘人才计划”专项,鼓励高层次人才来桐创业创新,可按全职人才标准享受购房补助等支持。(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人才办>、人力社保局、相关镇<街道>)

设立上海交大专项路演赛事,获奖并落地桐乡的人才项目给予最高600万元项目资助。(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人才办>、人力社保局、相关镇<街道>)

本政策措施自2026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政策措施与本市其他政策有重复的,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奖励按财政预算竞争性分配。政策措施与上级文件或规定有冲突的,按上级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