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桐乡市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系统落地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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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高桥街道)、各镇(街道): 为加快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系统落地应用,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制定了《桐乡市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系统落地应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镇(街道)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桐乡市农业农村局
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4月22日
桐乡市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系统落地应用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数字化改革决策部署,按照《浙江省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系统落地应用实施方案》和《嘉兴市农房“浙件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系统落地应用实施方案》要求,为加快落实农房“浙建事”系统在我市落地应用,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数字化改革为抓手,通过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系统运用,全链条打通农房建房审批、设计施工、不动产登记、使用安全、经营流转、拆除灭失等跨部门业务环节,着力推进农房建设管理流程再造、制度重塑及整体优化,推动我市农房建设管理整体智治、高效协同,实现农户住有所居、居有所安、安居乐业,努力书写共同富裕示范区典范城市农房建设数字化“新篇章”。 二、主要目标 按照“数字赋能、协同推进、因地施策”的原则,确保到2022年5月底实现系统应用落地,到2022年10月底实现系统常态化运行,实现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在我市全面落地。 三、重点任务 (一)狠抓落实,推进系统应用落地 按照系统应用嘉兴市级部署要求,相关部门利用“浙里办”服务端、“浙政钉”治理端,协同推进并优化业务流程;使用省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通过数据共享接口,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镇(街道)、村(社区)运用农房“浙建事”系统,通过“浙政钉”治理端,全面落实农民建房审批、建房服务等相关模块的应用;以“红色代办”等服务方式,帮助农户、农村建筑工匠通过“浙里办”服务端实现农民建房申请、签订建房合同等有关流程。 (二)完善机制,强化农村住房建设管理 通过农房“浙建事”系统运用,强化农房建房质量安全监管,统一全市农民建房公示牌,严格执行农房建设带方案审批、批后“四到场”监管、竣工验收等各项制度,鼓励推行监理制度。加强农村建筑工匠诚信管理,实行建筑工匠有证上岗,建立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制度和管理制度。结合农房“浙件事”服务系统落地应用,更新《桐乡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健全农房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三)结合实际,统筹谋划突出特色亮点 在农房“浙建事”系统落地运用过程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救助、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动态更新、农民建房动态质量检测监管等方面,探索符合本地需求的特色场景模块。认真总结提炼农房系统应用成果、先进经验及典型案例。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部署阶段(2022年4月1日—4月30日) 成立农房“浙建事”系统应用落地工作专班,印发工作计划,召开全市工作推进会。各镇(街道)也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应用计划,明确经办人员,做好系统账号启用准备工作。高桥街道率先全面运行农房“浙件事”系统,完成1户农户建房真实数据测试。 (二)全面应用阶段(2022年5月1日—5月31日) 做好系统使用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及时对审批人员开展常态化培训,确保审批人员对农房“浙建事”系统相关流程熟练操作。并做好系统应用落地过程问题发现及反馈上报工作。各镇(街道)要确保每镇完成录入3户农户在建农房数据测试。对于新增的农户建房申请积极引导农户使用农房“浙建事”系统。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2年6月1日—9月30日) 各镇(街道)要确保完成录入8户以上在建农房数据,新增农户建房申请要在农房“浙建事”系统中完成审批。动态更新系统中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同时要全面完善农村建筑工匠、在建工地等信息。 (四)常态化运行阶段(2022年10月1日起) 持续更新系统数据,加强系统使用率、点击率,确保农房“浙建事”系统常态化运行(10月底)。认真总结落地应用成果经验。收集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应用工作相关信息、宣传素材,做好氛围营造、使用宣贯工作。根据评价细则完成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应用落地工作年度自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由市建设局牵头,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政务数据办等市级部门,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计划,定期研商,明确任务部署、场景协同、技术论证等工作,研究解决改革推进工作中出现的有关政策衔接、工作协同、机制完善等问题。 (二)明确职责分工 明确推进系统落地应用的工作职责,形成合力。市建设局负责牵头以“1+6+N”监管、业务双平台架构,组织桐乡市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应用落地工作,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和系统全市推广使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经营流转场景应用、农民建房审批系统应用,协助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系统建设全市推广使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协助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系统建设及全市推广使用。市政法委负责基层治理四平台与系统的数据互通。市民政局负责区划地名信息管理系统与系统办理实现、办理结果互联互通。市政务数据办负责提供技术支撑,协调数据共享,协助解决数据使用问题。协同单位部门负责提供数据支持。 (三)加强要素保障 加强人员、政策、资金等要素保障。加强系统应用落地过程中基层操作人员力量,实现专人专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要将农房“浙建事”系统应用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用于保障相关系统技术支持和服务费等费用,确保系统平稳运行。 (三)加强督导评价 将农房“浙建事”系统应用落地工作纳入政府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做好定期通报、指导服务、督查推进等工作,对各实施主体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视情况予以通报。 (四)做好宣传引导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房“浙建事”系统应用工作的重要性,充分发挥基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基层积极探讨、主动创新,不断优化业务流程,完善系统功能,总结好的经验,加强系统在全市的推广应用,形成争先创优氛围。
附件:桐乡市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 务应用专班组成
附件 桐乡市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应用专班组成
一、工作专班组成 组 长:张富强 市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管伟栋 市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 组 长:郭永春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金 铮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主任 朱国强 市政务数据办公室副主任 组 员:陈铭强 市镇村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张 芹 市农业农村局政策与改革科科长 邓 超 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副主任 朱建刚 市政法委基层治理指导科科长 陆定峰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 邵力维 市政务数据办大数据中心数据应用 科科长 协同单位:市委统战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市气象局、市供电公司。 工作专班设在市建设局,负责统筹指导、综合协调桐乡市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应用落地工作。专班成员视工作需要,由市建设局牵头组织工作会商,研究推进系统建设工作。协同单位提供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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