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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59617/2024-130703 发布机构: 市发改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 2024-06-03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关于调整乌镇景区配套交通服务价格的批复》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6-03  15:20 浏览次数: 打印
政策原文

现就《关于调整乌镇景区配套交通服务价格的批复》制定的相关情况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乌镇镇人民政府向我局提出的调整交通工具价格的申请。为了景区内旅游活动的有序进行和合理运营,加强我市游览参观点交通工具价格的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进一步促进旅游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主要内容及解释

(一)价格:游船票价为75/人.次,游览车单程票价为20元/人.次(以上价格均为最高限价)。

(二)时间: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三)要求: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应提前向社会公布配套交通服务价格,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和明码标价工作。

其他补充说明

四、解读机关、联系方式。

市发改局:价格科(王颖奇  电话:89398169